1、“.....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遵循统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县国土资源局应根据安置小区规划选址,统筹安排用地计请政府收购。对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土地无法建设的,可交由县政府收回或收购,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第条城市规划区内,按照规划统建设安置小区,用于解决农户分户和征用集体土地搬迁农户的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和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批准翻建的私人住房,应在原房屋的边界内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农户因分户申请建临时性房屋的,应持农户分户证明,申请的建筑面积不得超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网友投稿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和管理......”。
2、“.....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县。第章安置小区规划建设第条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置小区的建设和农户安置管理工作,并会同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做好安置小区的选址规划和征地拆迁工作。第章建设程序第十条私人房屋建设门在受理规划许可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建设国土政策可参照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建成区内尚未转为城市居民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农户,可参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户执行。第条县政府建立建成区内危旧私人住房收购制度,鼓励危旧私人住房申请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遵循统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县国土资源局应根据安置小区规划选址,统筹安排用地计府收购。对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土地无法建设的,可交由县政府收回或收购,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第条城市规划区内,按照规划统建设安置小区,用于解决农户分户和征用集体土地搬迁农户的住房安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私人住房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投诉。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私人房屋,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没收或拆除对超标准建设的私人住房,由县行政执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规划许可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条凡在本县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翻建私人住房及私人临时性房屋的,必须遵守本规定。第条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条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填写申报表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拟建房屋图纸有关相对利害人的意见其它相关资料。第十条申请翻建私人住房的,应持房地府收购。对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土地无法建设的,可交由县政府收回或收购,依法给予相应补偿。第条城市规划区内,按照规划统建设安置小区,用于解决农户分户和征用集体土地搬迁农户的住房安置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和管理......”。
5、“.....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十条妨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置小区安置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第十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网友投稿及建设国土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和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与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和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与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县是指规划区以内建成区以外的区域。第条规划区内的私人住房建设,应坚持从严控制堵疏结合的原则,并逐步取消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安置小区安置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平方米。第十条县建政策可参照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网友投稿。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私人住房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投诉。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规划区内违法规定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县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规划区范围建成区,是指在规划区内城市道路覆盖的区域。建成区界线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实际建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控制区,府收购。对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土地无法建设的,可交由县政府收回或收购,依法给予相应补偿......”。
7、“.....按照规划统建设安置小区,用于解决农户分户和征用集体土地搬迁农户的住房安置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网友投稿。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门在受理规划许可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建设国土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第十条规划区内买卖和变相买卖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由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十条妨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建设的私人房屋......”。
8、“.....由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第十条规划区内买卖和变相买卖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由县国土行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网友投稿房产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建设,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和管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与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县划,严格履行用地报批程序,依法使用土地。第十条安置小区的建设,应坚持统设计统标准统配套统建设的原则。环境质量建筑形式既要与建成区接轨,又要兼顾农户生产生活实际。安置小区建设的优门在受理规划许可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个工作日内核发许可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9、“.....第章安置小区规划建设第条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置小区的建设和农户安置管理工作,并会同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做好安置小区的选址规划和征地拆迁工作。县城市规划区内私人住房过平方米。临时性房屋只准许建设层。建成区内尚未转为城市居民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农户,可参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户执行。第条县政府建立建成区内危旧私人住房收购制度,鼓励危旧私人住房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条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填写申报表土地使用权属证书拟建房屋图纸有关相对利害人的意见其它相关资料。第十条申请翻建私人住房的,应持房地府收购。对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土地无法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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