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电话设备后小时内向警署或于香港以外类似部门报失。于收到条款所指的报失或失窃通知,及暂停提供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流动电话服务前,客户仍需继续承担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所有费用。假如已遗失的流动电话设备获寻回,可于客户要求下,于客户缴交所有过期未缴或新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及于行使酌情权,经或其代表就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作出给予服务前的检查後,重新接驳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所有流动电话服务。如认为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预编程序数据经复印,干扰或修改,可拒绝客户根据条款有关重新接驳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要求。流动电话漫游服务自动漫游服务现可于与有漫游协议的电讯传送者的国家或地区使用。对于些自动漫游服务不适用的国家,会提供时知会客户的其他服务防止,侦查或调查罪案或可能发生的罪案根据适用法律而作披露两者间协议的其他用途。客户同意其个人资料可被披露及转移至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之附属公司,代表,承办商,电讯网络营办商,及其他第者包括债务追讨代理,信贷参考代理,证券代理,信贷提供者或其他财务机构及任何就客户权利方面之正式或建议承接人或接收人,以使该等人仕可使用,披露,管有,处理,保留或转移其个人资料作列于条款内之用途。客户需尽快通知有关提供予之地址或其他资料的任何更改,其足以影响提供予客户之流动电话服务。于要求下,客户需提供有关客户之资料及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的使用∶协助遵照适用法律下的责任及向政府或规管当局就有关责任之履行作汇报评估客户是否已遵照或正遵照及可继续遵照其依据本协议须履行之责任。客户如不愿收取来自之任何宣传通讯,可以透过致函私隐条例事务主任通知。客户必须通知指定为使用者的人仕,如客户是间公司或非个人,必须通知所有授权使用者,他们的流动电话服务明细包括用量可能会透露予客户。客户必疏忽方面的追讨,或要负责上任何责任。凡由于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及细则而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引致延误或未能履行协议的原因,并不是可以合理控制的,又或不是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包括第者所为或过失包括电讯网络营办商,资讯服务内容提供者及仪器供应商原料短缺战争战争来临的威胁,或其他群众骚动或行为叛乱天灾任可政府或其他超越法律当局所实行的限制工业或贸易争议千年虫的祸害火灾爆炸风暴水灾闪电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均毋须负责。客户须弥偿及其代表就基于客户毁约而引致,或因任何人士包括客户使用或尝试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或与流动电话服务有关之流动电话所导致或其代表任何损失或赔偿不论就人物或财产方面的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为免存疑,如客户接受第者包括客户的代表及雇员作任何行为或不履行责任,将被视为客户的毁约行为。本协议内并无排除或限制任何方就另方的疏忽所导致人命伤亡的责任。客户同意如就本协议对有任何索偿,必须于引致索偿的有关事件发生後后年之内,以书面通知,否则客户将被视为已放弃有关索偿的息。最短合约期指任何组成本协议部份的任何文件内列明申请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固定期限。流动电话设备指流动无线电话手机,其他无线装臵,登入装臵或与流动电话服务并使用的装臵,并包括无线或登入装臵的配件。流动电话服务指客户透过本协议申请之数码流动电话服务及不时提供予客户之任何其他服务不论是否流动电话服务并包括增值服务。网络指的流动电讯网络。号码指分配给客户的流动电话号码以使用流动电话服务。营办商指除外之任何持有有效及运作中的移动传送者牌照,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或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服务牌照的香港流动网络营办商。密码指任何身份证明代号,密码或其他保安方法足以证明客户身份以供登入或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个人资料指内指明之含意。指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签署人及证明文件毋须核实任何代表或声称代表客户之签署或代号之真确性或权力。任何于本协议任何部份内出现之代表署章,商业盖印,个人或商业图章,署名或代号均对客户具约束力,而客户同意已获绝对授权可依赖任何有关本协议声称为客户或其代表之签署或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网友投稿号码之权利如客户决定停止使用增值服务,可能因此需要停止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予客户客户提供之资料,必须完整,真确及为最新的客户须遵守适用法律客户须紧遵所有就安装,使用或运作流动电话服务或提供的流动电话设备而给予之所有通告,指示及指令客户不可以亦不可尝试以骇客形式进入或以其他非法途径于未获授权下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之任何部份,数据储存区或主机客户不可干扰,翻印,修改或以其他方法寻求更改或容许其他人干扰,复印,修改或寻求更改网络,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客户须保证其所有代表均紧遵本协议客户不可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作任何非法诈骗不恰当未经授权骚扰歧视毁谤侮辱恐吓加害粗鄙不雅或任何可遭反对的行为鼓吹任何可构成刑事罪行,导致民事责任或其他侵犯任何适用法律或规例之行为侵犯第者知识版权的行为对声誉有损的行为不会负责任何客户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包括特别列明于条款内的行为及过失。若客户使用增值服务,除有关费用以外,将以客户使用该服务的时间计算通话时间。如使用之增值服务为电原料短缺战争战争来临的威胁,或其他群众骚动或行为叛乱天灾任可政府或其他超越法律当局所实行的限制工业或贸易争议千年虫的祸害火灾爆炸风暴水灾闪电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均毋须负责。客户须弥偿及其代表就基于客户毁约而引致,或因任何人士包括客户使用或尝试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或与流动电话服务有关之流动电话所导致或其代表任何损失或赔偿不论就人物或财产方面的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为免存疑,如客户接受第者包括客户的代表及雇员作任何行为或不履行责任,将被视为客户的毁约行为。本协议内并无排除或限制任何方就另方的疏忽所导致人命伤亡的责任。客户同意如就本协议对有任何索偿,必须于引致索偿的有关事件发生後后年之内,以书面通知,否则客户将被视为已放弃有关索偿的所有权利,并不能就该事件向作任何索偿。个人资料的使用及其代理人可要求客户提交个人资料。如客户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则可拒绝提供任何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客户同意可使用个人资料作下列任何或全部用途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包括转交该等个人资料予其他电讯网络营办商是否由第者提供。客户确知及同意部份流动电话服务的提供可能需要第者参与,而并不保证或担保任何个别产品或服务功能得到第者支援。客户确知及同意不会为流动电话服务在电话簿刊登资料,亦不会提供与电话号码登记录有关的服务即使客户可能已获分配流动电话号码,亦不表示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个别流动电话服务可能因为科技转变,脱节,推陈出新的不同服务功能,第者服务供应商终止合作或服务,而遭随时更改或终止凡流动电话号码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由其他营办商网络转携至,即可分配全新流动电话号码给客户,使之能享用流动电话服务保留权利,随时对流动电话服务提供的服务功能或机灵卡作出必要措施,以确保流动电话服务的质素,包括要求客户以密码登入流动电话服务选购自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流动电话服务均设计为客户的个人及私家用途如公司客户,包括其雇员,客户不可使用或容许流动电话服务使用作任何服务规格及或允许用途以外的目的获分配之流动电话号码,客户将不会获得任何权利,保留所有修改,取消,收费或重新分配此电包括,举例或诸如等词并非用于亦不解作含限制性之词汇,及当引为例子亦不限制有关该例子或类似例子的词汇含意第者指不是本协议订立方的人已付款,已付全数或付款指已付的款项或包括在该次付款的款项可以供收款人即时使用任何事情包括据法权产或其他权利包括事情的部份。所有题首只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之诠释。公司盖章客户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网友投稿。签署人及证明文件毋须核实任何代表或声称代表客户之签署或代号之真确性或权力。任何于本协议任何部份内出现之代表署章,商业盖印,个人或商业图章,署名或代号均对客户具约束力,而客户同意已获绝对授权可依赖任何有关本协议声称为客户或其代表之签署或印记,或客户签署或代表客户签署之表格,信件或文件。责任限制所有不出现于本协议内,就有关本协议主旨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发表或声明,声明均不包括在本协议内。不会就任何因本协议引致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费用,追讨,赔偿或损失包括任何基于暂停流动电话服务而导致客户的损失可继续遵照其依据本协议须履行之责任。客户如不愿收取来自之任何宣传通讯,可以透过致函私隐条例事务主任通知。客户必须通知指定为使用者的人仕,如客户是间公司或非个人,必须通知所有授权使用者,他们的流动电话服务明细包括用量可能会透露予客户。客户必须先行获取授权使用者及或其使用者明确书面同意透露此等纪录。并不会负责任何因透露此等明细引致的索偿,而客户须弥偿及其代表就客户未有获取上述明确书面同意而引致的所有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般事项保留权利,随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客户更改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及细则如有关更改对客户不利,会给予客户天通知。为免存疑,可透过书信,账单附件或留言,于网址发出声明,于店派发传单,特许经营或代理分销点,流动电话设备屏幕上显示的讯息,刊登广告于香港报章上或其他认为足够之途径,给予客户任何通知及通讯。该通知及通讯将于下列情况下被视作已被客户接收如属函件,于寄出小时后如属透过电子途径发放之通知及通讯,经传送或刊载于网址后如属报章广告或传单,当报章首版刊出待而向客户或任何第者负责,不论该等损失是否直接或简接的任何类型,包括盈利,损失,利润或任何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成文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後遗性的损失包括疏忽。与本协议有关又未被或不能被条款排除不论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包括疏忽,成文法律,违反保证或任何其他法律或公理方面,而可能需向客户承担的累计责任,只限于以下客户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