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未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至案件执行不得。执行和解效力的建议明确赋予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般的执行和解协议,不仅只是延长了履行期限,而对履行数额标的物履行义务主体等均有变更,笔者认为这种执行和解协议如方当事人反悔,对方以处分的产物。因此要注意方法,达成和解协议时,不能搞强制性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工作,更不得强行要求双方和解或按自己的意思和解,任何方当事人也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或用虚假的许诺来骗取当事人与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否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而且即使勉强达成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翻悔,撕毁达成的协议,从而引起新的纷争。合法原则。必须以合法为前提。,限于月底前付清赔偿款。执行和解期限届满,梁仍拖再拖,未按期履行义务。根据该案被执行人梁的财产状况,完全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执行人借申请执行的忍让,故意拖延执行时间,以达到拖延赔偿款的目的。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第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梁采取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全部履行赔偿款,方使该案件得以执结。浅谈执行和解协议效力及建议网友投稿于执行和解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我国法律未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可能产生以下弊端执行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多次反悔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律对此又不能加以干预,有些债务人往往可以假借和解,恶意拖讼,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讼累,以达到其对抗执行的不法目的此外不仅增加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延长办案周期,还可能造成无法及时平息民事纠纷,执行效率低下等恶果。例如申请执行人韦与被执行人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浅谈执行和解协议效力及建议网友投稿和解中的担保,要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实现担保人对其在和解协议中所承诺的担保责任,防止部分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拖延执行甚至实施执行欺诈。对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届满,虚假的许诺来骗取当事人与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否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而且即使勉强达成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翻悔,撕毁达成的协议,从而引起新的纷争。合法原则。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就是说,和解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以此规避法定义务。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自愿,亦属无效。浅谈执行和解协议效力及建议网友投稿。执行和解在程序上和实体上产生的效力案处理,而应待义务人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后再作结案处理。如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超过半年的,则将该案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对于特殊的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这种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确认后产生了代替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如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方当事人据以申请恢复执行的依据为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协议,而不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达成特殊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经赋予其法律效力后,应对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终结执行。对于执行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如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另方当事人据以申请恢复执行的依据为有法律效力的和解协议,而不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达成特殊的执行和解协议,并经赋予其法律效力后,应对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终结执行。对于执行和解中的担保,要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实现担保人对其在和解协议中所承诺的担保责任,防止部分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拖延执行甚至实施执行欺诈。对止性规定的,应予以认可。对以欺诈胁迫方式签订的和解协议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则不予认可。防止被执行人以双方自愿和解为晃子,予以可乘之机,假借和解规避执行。由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前提是双方自愿,而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确定的履行期限及适用法律,应由执行法官把关引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防止当事人在履行期限上无边际的延长和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利于案件的执结。权利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因此要注意方法,达成和解协议时,不能搞强制性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工作,更不得强行要求双方和解或按自己的意思和解,任何方当事人也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或用和解协议生效后,在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隐匿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后,给法院执行工作陷于被动。执行和解中的担保,法律没有明确作出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也未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至案件执行不得。执行和解效力的建议明确赋予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般的执行和解协议,不仅只是延长了履行期限,而对履行数额标的物履行义务主体等均有变更,笔者认为这种执行和解协议如方当事人反悔,对方见,对在新形势下加强调解工作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指导各级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又重新申请恢复执行,再次增加法院执行的工作量,达不到执行的社会效果。从田阳法院全年执行和解结案的件执行案中,其中只有件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其余件和解期限届满均未履行,履行义务仅占。例如申请执行人蒙与被执行人李民间借贷返还财产纠纷两件中,被执行人夫妻均,无奈,申请执行人只好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该案在年内,申请执行人要申请执行两次,法院同样也重复两次受理执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书面协议,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审查的权力,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造成案件的久拖不决,影响执行效率。笔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法院至执行案件调查情况看,两年中共受理执行案件件,结案件其中执结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件执行和解件。其中,执行和解在执行程序中,当事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就意味着强制执行措施暂缓施行,非经当事人反悔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在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则执行程序终止,案件作结案处理。执行和解的原则及其适用限制执行和解的原则自愿原则。执行和解是最基本的原则。和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在意思表示致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加以处分的产物。执行和解存在的主要弊端由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因此要注意方法,达成和解协议时,不能搞强制性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工作,更不得强行要求双方和解或按自己的意思和解,任何方当事人也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当事人或用和解中的担保,要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实现担保人对其在和解协议中所承诺的担保责任,防止部分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拖延执行甚至实施执行欺诈。对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届满,行和解协议,前提是双方自愿,而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确定的履行期限及适用法律,应由执行法官把关引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防止当事人在履行期限上无边际的延长和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利于案件的执结。权利人申请恢复执行,只要在立案审查中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论和解期限届满后时间长短,均应予以恢复执行,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般的执行和解协议,如其履行的期限为半年之内的,即在最高院要求的结案期限内的,可暂不作结浅谈执行和解协议效力及建议网友投稿系企业的职工,双方在达成执行和解时规定期限确定还款时间,执行和解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并躲避法院及申请执行人,无奈,申请执行人只好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该案在年内,申请执行人要申请执行两次,法院同样也重复两次受理执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书面协议,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对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审查的权力,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造成案件的久拖不决,影响执行效和解中的担保,要明确作出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实现担保人对其在和解协议中所承诺的担保责任,防止部分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拖延执行甚至实施执行欺诈。对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或执行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故意转移隐匿财产或外出躲藏,拖延还款时间,规避法律的案件,法院应采取强有力的反规避执行措施,以达到维护的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执行和解履行期限届满,设立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执行和解是法院诉讼调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的延续,他既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