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第十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第章反洗钱监督管理第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第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金融机构通过第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第十条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第十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第十条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其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对其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十条对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融机构通过第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第十条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第十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条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前款应当通报的金额标准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第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规定。第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第章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十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第十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金融机构通过第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第十条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的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十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第章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金融机构通过第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第十条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核查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级派出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复制被调查对象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可以予以封存。调查人员封存文件资料,应当会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式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份交金融机构,份附卷备查。第十条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第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第十条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