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残疾人依法从事个体经营民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组织发展残疾人事业,办理残疾人工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经县第章教育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政府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县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文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人经县以上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鉴定后,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人证。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企业工疗站按摩医疗诊所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本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就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或者在乡镇村办企业中按疾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颁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文号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年第号颁全职工同等对待。对残疾职工的辞退除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文。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工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第十条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可以设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等工作。残疾人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第十条残疾人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残对流落街头的残疾人,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第十条县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第十条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社会各方面应当给予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盲人免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条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享受公费医疗的,按照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办理无劳动能力无亲属照顾无生活来源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其他的,由本人负责。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应当与本单位健全职工同等对待。对残疾职工的辞退除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文。第章劳动就业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安排有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文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和从事农村生产劳动等方面,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减免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励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本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就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或者在乡镇村办企业中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第十条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可以设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等工作。残疾人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第十条残疾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途经街道交通路口时,交通民警行人和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给予照顾。第章劳动就业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安排有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工疗站按摩医疗诊所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鼓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开业和从事农村生产劳动等方面,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减免使用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企业工疗站按摩医疗诊所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本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就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或者在乡镇村办企业中按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适当减免管理费,要求进入集贸市场经营的,在摊点位置安排上给予照顾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减免税。第十条单位在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生活福利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方面,对残疾人应当与本单位健人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适当减免管理费,要求进入集贸市场经营的,在摊点位置安排上给予照顾税务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减免税。第十条单位在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生活福利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方面,对残疾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全文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该比例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予以适当奖励未达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协调委员会委托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第条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稳定。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企业工疗站按摩医疗诊所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福利企业,安置本单位职工的残疾子女就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县乡人民政府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或者在乡镇村办企业中按以上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鉴定后,由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残疾人证。第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条县级以上人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特殊教育干部。颁布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文号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年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条残疾人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享受公费医疗的,按照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办理无劳动能力无亲属照顾无生活来源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其他的,由本人负责。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作,负责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同级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组织发展残疾人事业,办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委托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第条残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