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乡镇街道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需要设置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第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履行下列职责对。劳动保护监察员在执行任务时,律佩戴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制发的标志。第条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同时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企业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违章的行为,加强劳察机关设劳动保护监察员。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任免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提名,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考核任免。第条北京市劳动局主管全市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并对重点企业直接进行劳动保护监察。区县劳动局主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审定治理方案并监督企业和有关部门实施在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先行中止危险作业参加或者监督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可以提出结论性意见,但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的除外十动保护监察机关任免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提名,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考核任免。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第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履行下列职责对企业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统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律法规的。第十条企业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参加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企业使用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检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安全法办法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外,执行本条例。第十条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罚款的,罚款数额为万元以下。第十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局解释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可以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发生因工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可能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事故隐患严重,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为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条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设置检测机构,为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有害物质的危害进行检测鉴定,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第条劳动保护监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参加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企业使用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检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条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设置检测机构,为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有害物质的危害进行检测鉴定,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单位进行检测鉴定。第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设劳动保护监察员。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市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十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第十条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者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发生因工死亡重伤法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第十条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者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第十条矿山及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除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企业使用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检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审定治理方案并监督企业和有关部门实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指令后逾期不改正的其他严重违反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十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应当支持工会依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参加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企业使用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检性中毒事故或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其他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第十条企业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动保护监察机关任免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提名,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考核任免。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发生因工死亡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其他违反劳动保护施在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过程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先行中止危险作业参加或者监督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可以提出结论性意见,但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的除外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为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未经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发生因工死亡重伤业执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统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及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参加对企动保护监察机关任免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的监察员,由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提名,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考核任免。第十条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上岗动保护目标管理,制定考核办法,把劳动保护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协助劳动保护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第条北京市劳动局主管全市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并对重点企业直接进行劳动保护监察。区县劳动局主管各区县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乡镇街道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需要设置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为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条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设置检测机构,为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有害物质的危害进行检测鉴定,也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