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第十条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第十条本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实用信息服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条所规定审查要求的信息化工程,不予审查和审批通过。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已建信息化工程的整合工作......”。
2、“.....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信息化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参加。第十条本市实行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承揽信实施监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条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过资质认证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揽或者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内的信息化工程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第十条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由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并最新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全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违反第十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违反第十条规定......”。
3、“.....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或者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技术测评的。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第十条本市组建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机制,为发生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提供救援服务,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节严重的,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4、“.....并可处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停机整顿,并与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第十条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第十条本市组建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
5、“.....为发生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提供救援服务,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运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十条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第章信息安全保障第十条本市对网络与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6、“.....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第十条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有关部门的管理活动,但不得妨碍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正常交易活动。第十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第十条本市建设统的电子政务网络,促进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连互通。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凡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必须依托全市统的电子政务网络需要接入全市统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应当符合有关规范,并经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各级国家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新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全文......”。
7、“.....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第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颁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文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章信息化工程建设第十条信息化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运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十条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8、“.....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违反第十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违反第十条规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审批的违反第十条规定,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或者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技术测评的。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的,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第十条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
9、“.....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承揽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的信息化工程,或者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最新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全文机关不得新建专用网络,已经建成的专用网络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逐步调整,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第十条本市国家机关的网站应当按照规定与本市政务门户网站建立链接,统网站风格标识和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标准。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第十条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最新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违反第十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违反第十条规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审批的违反第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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