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评估结果。第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第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实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并随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格证明材料。第十条进口食品运达口岸后,应当存放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需要移动的,应当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大宗散装进口食品应当在卸货口岸进行检验。第十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可以对部分食品实行指定口岸进口。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提交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予以公布暂予适用的标准公布前,不得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的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第十条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倍以上倍以下罚款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第章食品检验第十条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签说明书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选择性添加物质命名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的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不致。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百十条第款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接受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贮存运输食品,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消费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第十条除食品安全法第百十条第款第百十条规定的情形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第款第项第项至第十项的规定,或者不符合有关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总理李克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公布根据年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第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第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可以对部分食品实行指定口岸进口。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提交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予以公布暂予适用的标准公布前,不得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已经涵盖的食品不属于食品安全法第十条规定的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第十条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情况以及向我国出口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第章食品生产经营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年。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百零条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单位封存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予以保护,需要封存而事故单位尚未封存的应当直接封存或者责令事故单位立即封存,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第章食品检验第十条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的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第十条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百十条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用于对食品的抽样即采取整改措施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进口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第款的规定召回进口食品的,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第十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发现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注册要求的,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进口其生产的食品经整改仍不符合注册要求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并公告。第十条对通过我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境外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进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臵。第十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复检的,申请人应当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担复检任务。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利用上述检验信息对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第章食品进出口第十条进口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如实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并随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格证明材料。第十条进口食品运达口岸后,应当存放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需要移动的,应当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大宗散装进口食品应当在卸货口岸进行检验。第十条第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需要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安全性评估建议。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第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第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