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十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相应资质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全文。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条办理。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年。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已修订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次常务会议审议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查阅。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初次申请,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第十条乙级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满年后,可以申请高级别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第十条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日内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全文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有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有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资质许可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第十条资质许可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号。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年月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同时废止。延伸阅读城乡规划法全文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全文。第条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人具有城乡规划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述申辩。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十条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日内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条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编制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阅。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初次申请,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第十条乙级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满年后,可以申请高级别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第十条资质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已修订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十条修改为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在相应资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全文。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万元罚款,申请人在年内不得再次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全文。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述申辩。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阅。第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初次申请,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第十条乙级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满年后,可以申请高级别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第十条资质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有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有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章附则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适用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全文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章附则第十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适用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号。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年月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同时废止。延伸阅读城乡规划法全文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全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有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第条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有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