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设施完好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第十条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公众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投诉向政府提交年度特许经营监督检查报告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第十条获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务。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2、“.....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条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产品和服务标准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设施的权属与处置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安全管理履约担保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和变更违约责任十争议管理办法。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3、“.....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明确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第条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第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日内,将协议报上级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周期般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
4、“.....发生重大质量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召开听证会。第十条社会公众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享有知情权建议权。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能够对实施特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决方式十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责任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企业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监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明确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第条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第务。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5、“.....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周期般不得低于两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实施年度评估。第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审定和监管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产安全事故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条特许经营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政公用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务。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因管理不善......”。
6、“.....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导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据人民政府的授权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第十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直辖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实施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实施特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特许经营中的违法明确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
7、“.....适用本办法。第条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第量生产安全事故的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条特许经营权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主管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市政公用产品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管理办法。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施年度评估。第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审定和监管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具体实施。第条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8、“.....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在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日内,将协议报上级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务。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项服务的制度。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第条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确定。第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管理办法。第十条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
9、“.....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长不得超过年。颁布单位建设部文号建设部令第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条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责任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度生产供应计划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履行经营协议,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决方式十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责任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企业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监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明确其在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项服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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