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第十条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注重提高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可依托各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报表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颁布单位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文号建市招函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逐级上报,并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第十条对建筑市场中已经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注册人员和非注册类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尚未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项目经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的诚信行为,也应参照本办法的进行管理......”。
2、“.....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所属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各方责任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并应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或地方标准,自行或通过所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加强对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并建立与工商税和发布全国统的注册执业人员和相关非注册类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标准。第十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试行......”。
3、“.....逐步将区域或城市间的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并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构建全国性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第章诚信信息的公布与利用第十条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第章诚信信息采集与传输第筑市场诚信行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统和公开的原则,结合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第章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与诚信行为信息第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联网......”。
4、“.....第章诚信信息的公布与利用第十条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颁布单位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文号建市招函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其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第十条对建筑市场中已经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注册人员和非注册类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尚未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项目经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的诚信行为,也应参照本办法的进行管理,各地可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建设部将适时制定第章诚信信息平台建设第十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大管理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的力度,抓紧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
5、“.....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第十条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注重提高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可依托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或地方标准,自行或通过所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加强对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纪检监察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第十条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报表格式可参见见附件。不良记录信息修正维护机制是指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修正,或对已公布不良行为的单位视其整改情况,对公布期限进行调整。经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可缩短其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个月。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
6、“.....第章监管主体与职责第条建设部负责制定统的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诚信标准负责指导建立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其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第十条对建筑市场中已经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注册人员和非注册类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尚未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项目经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的诚信行为,也应参照本办法的进行管理,各地可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建设部将适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或地方标准,自行或通过所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采集不良行为记录......”。
7、“.....加强对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并建立与工商税务监管体系,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做好诚信信息的发布工作。第十条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注重提高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可依托各地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人员技术业务和硬件等方面资源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第十条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问题后,应根据处罚情况,及时公布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第十条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责任主体的企业基本信息在建筑市场经营和生产活动中各方面的不良行为表现相关处罚决定等......”。
8、“.....自行或通过所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采集不良行为记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建筑市场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检查督查和举报投诉等工作,加强对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并建立与工商税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公布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第章诚信信息采集与传输第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全国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条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统和公开的原则......”。
9、“.....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第章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与诚信行为信息第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是指建设项门审核认可后,可延长其信息公布期限。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彼此间横向和纵向的信息共享,逐步开放各自所掌握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维护统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推进诚信信息和管理资源的共享。第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其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第十条对建筑市场中已经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注册人员和非注册类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尚未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项目经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的诚信行为,也应参照本办法的进行管理,各地可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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