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与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有关的文件图纸勘察报告资料等,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不得损坏涂改散失或者据为个人所有。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第十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办理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备案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和企业诚信情况在本市办理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及固定工作场所情况企业派驻本市的执业注册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施设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参加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业。第十条施工图审查工作由经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条首次申请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以及申请资质变更延续增项升级注销等情形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材料,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初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查情况和申请材料报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省国家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资质批准情况报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条外埠勘察设计单位到本埠从事勘察设计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城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勘察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第十条招标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直接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勘察设计合同报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下列资料勘察设计合同文本年度投资计划勘察设计单位经济赔偿能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招标的建设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全文题,并按照规定参加主要阶段验收或者试车考核。重大和复杂的工程应当签订现场技术服务合同,按照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并参与提出处理方案。第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负责,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市或者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处罚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未按照规定备十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办理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备案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和企业诚信情况在本市办理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及固定工作场所情况企业派驻本市的执业注册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施设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参加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情况。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无不良行为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城乡建作日,中小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十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个工作日。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审查后勘察设计修改时间和报送时间超出规定审查时限倍以上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需重新委托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第十条施工图审查单位办理技术性审查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第十条设计文件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工程施工单位,交代设计意图和重要部位的设计内容,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条首次申请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以及申请资质变更延续增项升级注销等情形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材料,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初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审查情况和申请材料报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在省国家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资质批准情况报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条外埠勘察设计单位到本埠从事勘察设计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市城乡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业。第十条施工图审查工作由经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所在地施工图审查单位承担。施工图审查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方式进行,委托方与承接方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审查合同即时报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依法取得的相应执业资格及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从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活动,不得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上述活动。不得转让出借涂改伪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备案,领取外埠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手册,接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本埠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第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外埠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办理单项工程备案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和企业诚信情况从事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资格情况参加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及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情况相关印章证件及市场质量管理情况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取得的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方案使用功能等重大改变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批准后,报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修改设计文件的单位对修改部分负责,修改部分对未修改部分产生连带影响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与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有关的文件图纸勘察报告资料等,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不得损坏涂改散失或者据为个人所有。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市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意见。第十条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当自资料完整提供之日起,在下列时限内完成审查大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十个工作日,中小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十个工作日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个工作日。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审查后勘察设计修改时间和报送时间超出规定审查时限倍以上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需重新委托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第十条施工图审查单位办理技术性审查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第十条设计文件实施过程中,设计元以下罚款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签署有虚假成果文件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处千元罚款。第十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罚款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十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中的违法行为,本办法未作处罚规定的,依照国家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在境外注册的企业,符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参加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的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者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当由建设单位确认。投标人参加投标应当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明确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备案,领取外埠勘察设计单位管理手册,接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条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本埠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到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第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外埠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办理单项工程备案时,应当审查下列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和企业诚信情况从事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资格情况参加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及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情况相关印章证件及市场质量管理情况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取得的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题,并按照规定参加主要阶段验收或者试车考核。重大和复杂的工程应当签订现场技术服务合同,按照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并参与提出处理方案。第十条勘察设计文件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负责,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第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市或者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给予下列处罚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未按照规定备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和技术骨干的注册证职称证毕业证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纠正违反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