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股东或者发起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已被设立质权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已被设立质权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前的登记状态,并予以公示。对涉及变动内容不属于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第十条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本总额。第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出资,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第十条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第十条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状态,并予以公示。对涉及变动内容不属于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第十条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形。第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人民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而未经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