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十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注册资金。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第章登记第十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申请医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十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注册资金。第十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第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年的,视为歇业。第十条床位不满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次床位在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第章登记第十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设置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交国库。第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内,按照本条例第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政务院批准发布的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第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第十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第十条县级以疗机构批准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第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聘任。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条例实施后的个月内,按照本条例第章的规定,补办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卫,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第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每年校验次床位在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第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第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第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政务院批准发布的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第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第十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