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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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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第十条本市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累计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其他保障有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配租以及使用管理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及其他行为规范的指导劝告义务,并定期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报告。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部分的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相关管理费用,以及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等费用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承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第十条承租人租赁期公共租赁住房的累计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颁布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第章第条为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装修应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规范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管理以及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第章租赁条件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及其他行为规范的指导劝告义务,并定期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报告。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部分的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相关管理费用,以及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等费用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承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第十条承租人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核符上含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具体的准入条件审核和分配规程另行制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之日前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年的。第十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下政府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条的程序进行审查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对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再符合相应保障条件或因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对保障标准作出调整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将核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定。经联席会议认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并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与其解除租赁合同材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第十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其他经联席会议认定需要调整保障标准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第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申请人以申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年内不得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家庭在本市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第十条本市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放弃承租资格,其配租资格取消,并自选房之日起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装修应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规范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管理以及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第章租赁条件和程序第十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每个家庭确定名年满周岁,在本市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个家庭只限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确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年生活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各区上报的申请家庭资格复审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经联席会议复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区住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重新签约时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承租人最多只能续签次租赁合同。第十条租赁期间因原承租人去世离异服刑等原因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由承租家庭确定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须为申请家庭成员之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第十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以上闲经联席会议认定需要调整保障标准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第十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第章法律责任第十条申请人以申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年内不得再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装修应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规范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管理以及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第章租赁条件和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家庭在本市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未租住公有住房。第十条本市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套公共租赁住房。第十条本办法所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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