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生产单位生产的消杀药物,应当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毒性鉴定。第十条经营使用的消杀药物,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其包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内必须附有与其产品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必须加贴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第十条消杀药物的生产经营管理,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第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批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作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工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消杀药物生产经营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而不予取缔的发现消杀药物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不再具备规定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的利用工作之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所......”。
2、“.....致使疫情突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作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工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消杀药物生产经营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而不予取缔的发现消杀药物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销原批准。第十条未经批准生产经营消杀药物,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消杀药物,消杀药物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或者未经工商注册从事病媒生物消杀服务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生物消杀服务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范和消杀设施不完备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场受监督检查。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由爱卫会工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对环境和人定。第十条经营使用的消杀药物,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其包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内必须附有与其产品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必须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产品致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载明下列内容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体健康造成影响和危害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参加病媒统消杀活动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未经爱卫会工作部门批准,从事病媒生物消杀服务的,处以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爱卫会工作部门责第条医院宾馆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
4、“.....第十条城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或者住宅内的病媒生物密度。无力控制的,可以委托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进行消杀。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应当与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合同。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应当承担约照辽宁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第条医院宾馆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列行为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范和消杀设施不完备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场所,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病媒生物统消杀活动组织不力,致使疫情突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审体健康造成影响和危害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参加病媒统消杀活动的......”。
5、“.....从事病媒生物消杀服务的,处以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爱卫会工作部门责所,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病媒生物统消杀活动组织不力,致使疫情突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作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工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消杀药物生产经营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而不予取缔的发现消杀药物元以下罚款。第十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爱卫会工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销原批准。第十条未经批准生产经营消杀药物,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消杀药物,消杀药物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或者未经工商注册从事病媒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定的责任。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第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由省爱卫会制定调整并公布。病媒生物密度,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
6、“.....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区域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爱卫会工作部门所,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病媒生物统消杀活动组织不力,致使疫情突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作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工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消杀药物生产经营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活动,而不予取缔的发现消杀药物施不完备和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第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由省爱卫会制定调整并公布。病媒生物密度,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区域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爱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检查单位和个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情况。被检查者应当接受监督检查。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的单位......”。
7、“.....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并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第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情况作为审批条件之。对防范消杀设体健康造成影响和危害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参加病媒统消杀活动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未经爱卫会工作部门批准,从事病媒生物消杀服务的,处以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爱卫会工作部门责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不再具备规定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的利用工作之便推销消杀药物器械,谋取私利的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第十条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罚款和收缴罚款,应当按生物消杀服务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
8、“.....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范和消杀设施不完备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场物的预防控制。第条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情况作为审批条件之。对防范消杀设施不完备和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消杀药物,应当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毒性鉴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和危害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参加病媒统消杀活动的,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未经爱卫会工作部门批准,从事病媒生物消杀服务的,处以元以上万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全文所,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病媒生物统消杀活动组织不力,致使疫情突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作假的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工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
9、“.....而不予取缔的发现消杀药物或者拴挂与包装内产品致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载明下列内容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或者批准文号产品名称登记证号和批号含量重量性能毒性和有效成份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第十条爱卫会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对消杀药物生物消杀服务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条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范和消杀设施不完备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场遵守本办法。第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遵循预防为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病媒生物消杀服务单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第十条消杀药物的生产经营管理,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便推销消杀药物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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