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条对初治病人采用全市统的化十条规定的工作,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并由主要责任者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肺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加重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准许本市普通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的,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未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第十条对结核病高发暴发流行地区或单位,不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集体检查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两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不按结核病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由产院接种卡介苗。未接种的,产院不准开具出生证。因情况特殊不能在出生后及时接种的,产院应开具补种证,并注明原因,补种最迟应在季度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第条各接种站在完成新生儿初种和各年龄组复种后,须填写接种登记表,及时统计上报......”。
2、“.....第十条结核病高发或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主动报告疫情,必须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集体检查和流行病十条规定的工作,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对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并由主要责任者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肺结核病暴发流行的,加重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准许本市普通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的,排菌病人及初治病人除住院治疗者外,要坚持实行全面监督或全程管理化疗。第十条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含结核性胸膜炎律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治疗。禁止本市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第十条下列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未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第十条对结核病高发暴发流行地区或单位......”。
3、“.....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两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不按结核病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文号沈政发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结核病防治和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管理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非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收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含结核性胸膜炎,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准许或者纵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从事本办法第十条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在结核病人出院后日内向病人所在地的县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登记。第章病人治疗第十条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经发现,必须及时治疗。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费用,患者所在单位应给予保证......”。
4、“.....第十条结核病高发或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主动报告疫情,必须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集体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传染部门报告疫情资料。结核病防治机构收治结核病人的单位和结核病人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卫生要求对结核病人污染的污水排泄物痰液及其他污染物品进行消毒和卫生处理。对从事结核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接触结核菌的其他人员,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执行经济处罚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印制的票据,处罚收入上缴同级财政。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条新生管理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
5、“.....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准许或者纵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从事本办法人员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接触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厂矿企业职工排菌期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条结核病高发或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主动报告疫情,必须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集体检查和流行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在结核病人出院后日内向病人所在地的县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报告登记。第章病人治疗第十条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经发现,必须及时治疗。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费用,患者所在单位应给予保证。第十条对初治病人采用全市统的化疗方案。沈阳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第章登记管理第十条对痰结核菌阳性或线检查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的病人,均进行登记管理......”。
6、“.....并定期向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及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资人员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接触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厂矿企业职工排菌期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条结核病高发或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应主动报告疫情,必须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集体检查和流行病种登记表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或伪造报表的,责令立即改正,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沈阳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第十条下列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的人员本办法第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沈政发号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已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章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结核病防治和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条本市行政区关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
7、“.....第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由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十条不按计划免疫要求和程序接种或漏种卡介苗的接种卡介苗后未填写管理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非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收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含结核性胸膜炎,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准许或者纵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从事本办法调查,查明传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第章登记管理第十条对痰结核菌阳性或线检查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的病人,均进行登记管理。第十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设专人负责本地区结核病人的登记管理,并定期向上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及当地政府卫生行排菌病人及初治病人除住院治疗者外,要坚持实行全面监督或全程管理化疗......”。
8、“.....禁止本市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第十条下列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化疗方案。排菌病人及初治病人除住院治疗者外,要坚持实行全面监督或全程管理化疗。第十条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含结核性胸膜炎律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治疗。禁止本市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沈阳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颁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内的机关部队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条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统领导和监督管理。市县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承担责任范围内结核病监测管理工作。第十条沈阳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文人员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从业人员接触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厂矿企业职工排菌期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条结核病高发或暴发流行的地区或单位......”。
9、“.....必须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集体检查和流行病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执行经济处罚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印制的票据,处罚收入上缴同级财政。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颁布单位排菌病人及初治病人除住院治疗者外,要坚持实行全面监督或全程管理化疗。第十条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含结核性胸膜炎律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治疗。禁止本市结核病人到外地治疗。第十条下列人员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结核病体检新参加工作参军入学管理的,对单位处以千元罚款,对主管人员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非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治疗单位收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含结核性胸膜炎,对单位处以万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个月基本工资罚款。第十条准许或者纵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从事本办法童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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