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以理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注资等。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将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相分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机制,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核查,监督投资交易的过程和结果,不得开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对不同理财产品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进行。同理财产品不得在同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应当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书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代他人持有银行理财子公司股权其他可能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银行理财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金额。第十条同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致行动人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家,或者控股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家。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第十条筹建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由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程序受理审查并决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门连续运营年以上,具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具有明确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条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管理良好,最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符合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东的,其产品可以再投资层由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的其他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子公司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但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前款所称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理财子公司派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影响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实施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第十条同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应当遵守指导意见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当充分了解理财业务及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本公司经营目标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制定定期评估并实施理财业务的总体战略和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具备从事理财业务及其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人力物力资源。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督促整改。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当由专职人员担任。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根据理财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员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产品托管产品估值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同股东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机构之间,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需要实施风险隔离的其他机构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通过隔离资金业务管理人员系统营业场所和信息等措施,防范风险传染内幕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最近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亿元人民币,最近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含本次投资资金,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的企业不得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股东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代他人持有银行理财子公司股权其他可能对银行理财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金额为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银行理财子公司最低注规水平。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应当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对理财产品进行集中登记。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发行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第章风险管理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清晰有效制衡激励约束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建立相互衔接协调运转的管理机制。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董事会对理财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应当充分了解理财业务及其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本公司经营目标投资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水平等因素,审核批准理财业务的总体战略和重要业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董事会应当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理财业务管理职责,评价理财业务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高级管理层应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发起设立。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监管评级良好,最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除外银行理财业务经营规范稳健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经营管理理财业务专营部门连续运营年以上,具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职责明确有效制衡的组织架构具有明确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条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应当具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应当由作为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个月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个月。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注销开业许可,发证机关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第十条银行理财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参照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范围条件和程序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银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管理良好,最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承诺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除外符合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境外金融机构作为股东的,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条境内非金融企业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管理良好,最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全面准确识别关联方,建立健全理财业务关联交易内部评估和审批机制。理财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交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