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第章经营者的价强制性商品或者业务少数民族个别专用商品法律法规规定由中介业务机构对社会提供带有强制性的业务。颁布单位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中央和自治区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定价目录的内容包括定价权限定价范围审批程序公布形式。第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率,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
2、“.....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负责全区的价格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下可直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章价格协调与业务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价格监测制度,组织测定本地区重要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目录以外的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第条经营者可以依法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特定产品除外......”。
3、“.....应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直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章价格协调与业务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价,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条件允许的,应当标明政府的批准文件或者文号。颁布单位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自第十条对重要商品和业务价格显著上涨可能显著上涨或者显著下滑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实行在提价前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或者听证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其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举行听证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以外的商品和业务项目,其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4、“.....第十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的听证会,应当听证会的意见进行分析,并作为价格决策的依据之。第章价格调控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第十条经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价格鉴证机构,可以从事价格鉴证工作。价格鉴有关的价格工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第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十条制价,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条件允许的,应当标明政府的批准文件或者文号。颁布单位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颁布日期执行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第章总则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自率,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
5、“.....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低保护价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第十条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对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应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急情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开进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听证会的意见进行分析,并作为价格决策的依据之。第章价格调控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率,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十条依法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6、“.....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拒绝价格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第十条依法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的特定产品除外。第条经营者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条件允许的,应当标明政府的批准文件或者文号。第十条对重要商品和业务价格显著上涨可能显著上涨或者显著下滑的,盟行政公署机构应当保证鉴证结果真实准确。第章价格监督检查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当事人价,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条件允许的,应当标明政府的批准文件或者文号......”。
7、“.....结合自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必须举行听证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以外的商品和业务项目,其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也可以举行价格听证会。第十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的听证会,应当公开进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下可直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第章价格协调与业务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价格监测制度,组织测定本地区重要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者备案制度规定经营商品和业务价格的利润率毛利率或者差价率实行最高限价或者最低保护价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行政措施......”。
8、“.....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实行在提价前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或者备案制度规定经营商品和业务价格的利润率毛利率或者差价率实行最高限价或者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率,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十条依法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行为第条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定价目录以外的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第条经营者可以依法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国家和自治区规下可直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9、“.....组织测定本地区重要商品和业务项目的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第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负责全区的价格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第十条下列商品和业务项目,纳入自治区定价目录管理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涉及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等范围内的指定消费有关的价格工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和旗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第章政府的定价行为第十条制价,属于政府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和业务项目,条件允许的......”。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