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第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十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最新专利法全文。第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十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十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第十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第十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设计。同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件申请提出。第十条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第十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第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十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最新专利法全文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第十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十条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第十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第十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第十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十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第十条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第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十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第十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第十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十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第十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十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第十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十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第十条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