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本合同从生效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个月内,经方提出,另方同意后可延长年。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不可抗力本合同的任何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合同范围与内容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入门费美元。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技术资料的交付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国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附件略。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受方有义务对根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本合同从生效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个月内,经方提出,另方同意后可延长年。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供方提供的技术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受方供方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入门费美元。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技术资料的交付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拖延至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拖延至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拖延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如果供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不可抗力本合同的任何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在十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方确认。合同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受方供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入门费美元。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技术资料的交付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分公司目的地中国市机场毛重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份寄送供方。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十小时或十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受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入门费美元。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技术资料的交付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方的指控。如发生第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切责任。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受方有义务对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受方供方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国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附件略。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十天内通知供方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的利息,并退还给受方。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受方供方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份寄送供方。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十小时或十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受方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受方有义务对根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工业标准。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分公司目的地中国市机场毛重公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工业标准。技术资料的包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文件编号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入门费美元。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技术资料的交付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式份,具有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受方有义务对根期限。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在十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方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百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在市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项非独占的许可证。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仲裁裁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不可抗力本合同的任何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