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电力系统内的过十个月,则任何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第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第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第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省电力系统向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第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第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时,双方将根据附件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2、“.....第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部分,为附件。双方商定附件所指的价目表及价目表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补偿贸易供电合同律师审定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第款每年月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不应低于上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附有英文译本。第十条合约正副本本合约的中英文本各有正本份,副本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份,副本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供方盖章用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附件供电价目表略附件供电运行细则略。补偿贸易供电合同律师审定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3、“.....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第款双方同意按第条第款附件供电价目表及第条第款第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第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供方在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之注册地址。第十条解决争执第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切此种推迟超过十个月,则任何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告终止。第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第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第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省电力系统向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第十条文字第款本合约之中文本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第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文,并第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第条供电价目第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第款双方同意按第条第款附件供电价目表及第条第款第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第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电力系统内的与供方协商确定。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不应低于上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值的。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的功率费时......”。
5、“.....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中的功率费。第款上述电力供方以万伏赫兹频率供应用方。在第阶段供方将由万伏变电站的万伏母线,以两回万伏线路接至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另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第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改。第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第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供电运行细则的规定处理。第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第十条文字第款本合约之中文本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
6、“.....可使用中文或文,并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第款每年月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不应低于上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第十条合约正副本本合约的中英文本各有正本份,副本份。供方和用方各执中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份,副本份。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供方盖章用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附件附件供电价目表略附件供电运行细则略。补偿贸易供电合同律师审定。第款供补偿贸易供电合同律师审定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中的功率费......”。
7、“.....在第阶段供方将由万伏变电站的万伏母线,以两回万伏线路接至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第款每年月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不应低于上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于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补偿贸易供电合同律师审定。第款每年月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款表列的规定值时,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
8、“.....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用方的之注册地址。第十条解决争执第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切争执,应通共同加封。第款上述第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第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第十条文字第款本合约之中文本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确实性及有效性。第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文,并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值的......”。
9、“.....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值亦按不低于上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第条供电价目第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第款双方同意按第条第款附件供电价目表及第条第款第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第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第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第款若任何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条之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方对另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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