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律师审定。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2、“.....,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十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律师审定面答复。第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十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3、“.....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有权对第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第十条当事人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条咨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第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第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4、“.....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律师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预付款元,当工作量完成时,预付的工程款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审定。委托人的义务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5、“.....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第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6、“.....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十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审定。委托人的义务第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7、“.....咨询人要求第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面答复。第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十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十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十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面答复。第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十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
9、“.....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般应当在签订合同第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日是指任何天零时至第天零时的时间段。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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