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第十条申明条款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第十条期间的顺延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个工作日。第十条合同签署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委托人持份,受托人持份。具有同等法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律师审定的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第十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第十条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信托期间,本信托计划项下之优先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优先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向受托方缴纳转让手续费。在信托终止前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前述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年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受益人在本合要求任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第十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推介费信息披露费用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信托报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费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提取。第十条信托报酬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元,分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年的信托报酬为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提取。第年的信托报酬为元,第年的信托报酬为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年和两年后的个工作日内提取。第十条信托收益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受益人的实际信托收益取决于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公司集团指公司。公司集团持有股份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类类以及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同项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有关部门,监督执行。第十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货物购销合同律师审定。,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销货方甲方签章货物购销合同律师审定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切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续。,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第十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用由甲方负担。第十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货物购销合同的方式。第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货物购销合同律师审定。第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以下的,甲方应征得有效期在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方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第十条申明条款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第十条期间的顺延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个工作日。第十条合同签署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式份,委托人持份,受托人持份。具有同等法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律师审定的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第十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第十条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信托期间,本信托计划项下之优先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优先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向受托方缴纳转让手续费。在信托终止前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前述小项所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托计划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年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受益人在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