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自愿放弃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其他责任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的行前解约责任应当提前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未提前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的规定承担责任。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应当提前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如未提前日通知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十交通标准。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律师审定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程安排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补救责任因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行前解约责任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应当提前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未提前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旅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分之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分之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行程中解约责任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其他责任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号,邮编。通用条款第条旅游者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的规定承担责任。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应当提前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律师审定。行程时间共计天夜含在途时间。出发地及时间。返回地及时间。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周岁旅游费用为元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违约金。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程安排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名词解释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律师审定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