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次免费的再培训。第条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年,自竣工验收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条集成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2、“.....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转包与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方实施。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项目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作为附件......”。
3、“.....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在此过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律师审定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项目试运行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竣工验收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致的基础上......”。
4、“.....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集成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硬件采购软律师审定。阶段性验收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本项目检测及试运行项目检测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管理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年月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
5、“.....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方不得将自己告后小时内响应,并在小时内解决。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及故障响应时间等保修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当相应延长。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律师审定。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6、“.....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致。目录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本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第条项目培训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
7、“.....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次免费的再培训。第条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年,自竣工验收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项目试运行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竣工验收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
8、“.....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逾期在日内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件采购信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其他服务。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臵情况,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第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
9、“.....项目实施监的意志强加给另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致。目录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项目试运行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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