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保证不真实。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倍的赔偿金。第十条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的放映票价不得低于元。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人,若电影片实际放映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放映票价未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人。第十条甲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内自行或另行委托第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第十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域内的首映日为年月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第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此款项为甲方应得的电影片发行收人的保底分成金额,无论电影片的实际发行收人如何,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或减少此保底分成金额。保底分成金额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如下。第条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底分成金额外,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人的百分之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第十条乙方应于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甲方应邀请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按时参加电影片首映式。除首映式外,甲方还应邀请有关主创人员至少参加次由乙方举办的电影片宣传活动。有关主创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及交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律师审定,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的电影片发行收人的保底分成金额,无论电影片的实际发行收人如何,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或减少此保底分成金额。保底分成金额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如下。第条除本合同第条规定的保底分成金额外,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人的百分之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人分配额的时间方式甲方账户信息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第条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失。第十条乙方保证乙方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乙方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第十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资料,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第十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影片发行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若未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本合同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第条乙方应保证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的电影院所上报票房收入的真实性,若乙方或电影院瞒报或漏报票房收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乙方应折价赔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第条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第条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天下称发行期限。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年月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第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此款项为甲方应得有过错的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切损失。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方而解除本合同。第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条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致同意。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首映之日起每天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报送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人的财务报表。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律师审定。第十条乙方在对电影片的宜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影片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方使用电影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乙方应折价赔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第条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第条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天下称发行期限。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年月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第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此款项为甲方应得,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条或第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第十条除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第十条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若未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本合同终止而遭受的经济损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律师审定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电影片保底分成发行放映合同律师审定,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乙方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第十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有过错的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切损失。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第十条本合同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十条乙方保证乙方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乙方应折价赔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元。第条乙方发行电影片的期限为电影片在本合同第条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天下称发行期限。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年月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发行电影片。第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此款项为甲方应得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