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续订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另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2、“.....第十条不可抗力如果本合同任何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定作人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承揽人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天不支付,承揽人有权停止交付产品。第十条包装与标记产品要严格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定作人指示注明标记。定作人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天给承揽人标记指示。在和条件下,承揽人应在装船期前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定作人。在未得定作人确认时......”。
3、“.....定作人应在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第十条加规定造成定作人的经济损失,承揽人应负赔偿责任。第十条声明及保证承揽人承揽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装配合同二律师审定。第条定作人责任提供加工产品及装修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承揽人垫付,承揽人则从定作人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其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年。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定作人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定作人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承揽人保管使用,损坏和任明标记。定作人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天给承揽人标记指示。在和条件下,承揽人应在装船期前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定作人。在未得定作人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定作人应在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第十条加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
4、“.....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定作人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承揽人承担。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定作人请求,承揽人同意定作人到承揽人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定作人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天。定作人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定作人自行承担。第条承揽人责任提供装配生产厂房平方米。定作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定作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
5、“.....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装配合同二律师审定出并进行协商。承揽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定作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装配合同二律师审定。定作人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承揽人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天不支付,承揽人有权停止交付产品。第十条包装与标记产品要严格按照定作人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定作人指示注明标记。定作人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天给承揽人标记指示。在和条件下,承揽人应在装船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续订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承揽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定作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装配合同二律师审定。定作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定作人本合同相抵触。第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
6、“.....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第条加盟费用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次性支付加盟金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元人民币,单方终止本合同。第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甲方返还保证金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保证金不作返还。乙方达定进货量时,甲方将乙方所交加盟费作为销售奖励返还乙方第年度累计进货额达元时,返还元,第年度累计进货额达元时,返还元,未达本年度额定进货量则不作返还。返款方式现金或相当价值专卖店加盟合同三律师审定统设计。乙方需作有关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品牌的代理权利。第十条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
7、“.....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第条加盟费用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次性支付加盟金元人民币。本而自动终止。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乙方有下列行为之,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仿冒,滥用商标。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第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条第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乙方需要在第条第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
8、“.....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第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柜使用商标商号,并以的经营模式经营系列产品,乙方以有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第十条合同解除及终止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签订地点。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设计。乙方需作有关的产品,商标,商号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续订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9、“.....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另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不可抗力如果本合同任何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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