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十条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天通知承包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第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任何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在确认计量结果后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第章计量与支付第十条计量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审定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第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臵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十条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臵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第章合同价款。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章交通运输第十条交通运输场内施工道路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切费用。除本款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切费用。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场外公共交通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天通知承包方。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第十条承包方工作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臵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务。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十条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天通知承包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