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么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的规定。分析对于,是符合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的。案例种联轴器,包括具有平端面法兰盘的第轴和具有平端面法兰盘的第轴,两法兰盘的平端面呈面对面设置,在上述两法兰盘之间设置有键装置,两法兰盘之外设置有外套组件。如果申请人后来把权利要求修改成两法兰盘之间设置有花键,而原说明书和权能够显示时间,紫外线灯具有辨别真假钞的功能,因此允许增加该有益效果。补入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以说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内实用新型能够实施。说明书及附图是权利要求的基础,对其的修改应该是能够唯得出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公众的信赖利益,但如果对权平端面法兰盘的第轴和具有平端面法兰盘的第轴,两法兰盘的平端面呈面对面设置,在上述两法兰盘之间设置有键装置,两法兰盘之外设置有外套组件。如果申请人后来把权利要求修改成两法兰盘之间设置有花键......”。
2、“.....而申请日提交的附图中缺少附图,而图为实现该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附图,如果申请人删除对图的说明,由于取消该图的附图说明后,使得说明书中没有清楚完整地始申请文件中也没有不设置磁块的实施例,所以删除磁块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是不允许的。说明书及附图是权利要求的基础,对其的修改应该是能够唯得出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公众的信赖利益,但如果对权利要求的修改只能是从原始文本中唯确定的内容,则可能因该增加的细节特征属于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那么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的规定。分析对于原附图本身存在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缺陷,申请人提交清晰的附图,此时不允许通过重新确定申请日的方式补入附图......”。
3、“.....附图对比如下原附图修改后动力头及底座,并记载了组合成钻铣组合机床。经修改后改变成种新的几个钻削动力头相互组合的钻铣组合机床,或几个铣削动力头相互组合的铣削组合机床的技术方案,而原申请并没有明确提及这些相互分离的动力头彼此之间能够组合成新的组合关系的组合机床,上述修改时不允许的,中处理器的电路图,而申请日提交的附图中缺少附图,而图为实现该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附图,如果申请人删除对图的说明,由于取消该图的附图说明后,使得说明书中没有清楚完整地写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据此实现该实用新型,因此该修改是不允为原申请文件中无记载。案例种磁疗按摩脚盆,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是在盆底设置有橡胶凸头层,在橡胶凸头层内设有若干磁块,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种带磁块的盆,达到磁疗的效果。申请人后来在权利要求中删除了磁块,这种修改违背了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
4、“.....导致附图本身细节不清晰,申请人在修改时取消原始附图中的色彩之后,产生了新的细节特征,根据原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文字记载和附图所示,该增加的细节特征属于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那么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的规定。分析对于进行哪些修改,基于上述问题,本文将从几个实用新型的典型案例着手,探讨在实用新型初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案例种电源开关控制电路,包括稳定装置,输入装置,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由于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均未记载各要附图使其最能反映发明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案例种电源开关控制电路,包括稳定装置,输入装置,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由于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均未记载各装置之间的连接关系,但说明书附图是框图......”。
5、“.....为了考虑专利申请人的利益,提高创造的积极性,规定在能够得到说明书及附图支持的情况下,对于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均可以认为没有超出原说明书附图及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是符合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的。案例种联轴器,包括具为原申请文件中无记载。案例种磁疗按摩脚盆,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是在盆底设置有橡胶凸头层,在橡胶凸头层内设有若干磁块,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种带磁块的盆,达到磁疗的效果。申请人后来在权利要求中删除了磁块,这种修改违背了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在图案例说明书附图说明中包括附图为本实用新型基于计算机的水下激光准直测量系统结构图附图为本申请中处理器的电路图,而申请日提交的附图中缺少附图,而图为实现该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附图,如果申请人删除对图的说明,由于取消该图的附图说明后,使得说明书中没有清楚完整地超出了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是不允许的......”。
6、“.....案例原说明书附图中存在色彩,导致附图本身细节不清晰,申请人在修改时取消原始附图中的色彩之后,产生了新的细节特征,根据原始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文字记载和附图所示,浅析实用新型初审程序中关于修改超范围的认定原稿置之间的连接关系,但说明书附图是框图,且可以唯得出其中稳定装置输入装置检测装置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顺序连接,控制装置还与检测装置相连。因此在权利要求中加入上述内容以克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缺陷的同时,则允许对说明书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技术方案进行相应的致性的修图案例说明书附图说明中包括附图为本实用新型基于计算机的水下激光准直测量系统结构图附图为本申请中处理器的电路图,而申请日提交的附图中缺少附图,而图为实现该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附图,如果申请人删除对图的说明,由于取消该图的附图说明后,使得说明书中没有清楚完整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和审查实践中,常常存在对于修改是否超范围的困惑......”。
7、“.....关键词实用新型修改超范围在实用新型初审和复审的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有人往往就很困惑,为何法律有上述规定,申请人又可改变成种新的几个钻削动力头相互组合的钻铣组合机床,或几个铣削动力头相互组合的铣削组合机床的技术方案,而原申请并没有明确提及这些相互分离的动力头彼此之间能够组合成新的组合关系的组合机床,上述修改时不允许的,因为原申请文件中无记载。案例种磁疗按摩脚盆,与现有检测装置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顺序连接,控制装置还与检测装置相连。因此在权利要求中加入上述内容以克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缺陷的同时,则允许对说明书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技术方案进行相应的致性的修改。浅析实用新型初审程序中关于修改超范围的认定原稿。摘要在申请人修为原申请文件中无记载。案例种磁疗按摩脚盆,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是在盆底设置有橡胶凸头层,在橡胶凸头层内设有若干磁块......”。
8、“.....达到磁疗的效果。申请人后来在权利要求中删除了磁块,这种修改违背了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在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据此实现该实用新型,因此该修改是不允许的。允许通过修改使说明书摘要写明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允许删除商业性宣传用语允许更换该增加的细节特征属于不能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那么该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的规定。分析对于原附图本身存在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缺陷,申请人提交清晰的附图,此时不允许通过重新确定申请日的方式补入附图,而是要考虑是否专利法第条的规定。附图对比如下原附图修改后于原附图本身存在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缺陷,申请人提交清晰的附图,此时不允许通过重新确定申请日的方式补入附图,而是要考虑是否专利法第条的规定......”。
9、“.....在橡胶凸头层内设有若干磁块,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种带磁块的盆,达到磁疗的效果。申请人后来在权利要求中删除了磁块,这种修改违背了该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在原始申请文件中也没有不设置磁块的实施例,所以删除磁浅析实用新型初审程序中关于修改超范围的认定原稿图案例说明书附图说明中包括附图为本实用新型基于计算机的水下激光准直测量系统结构图附图为本申请中处理器的电路图,而申请日提交的附图中缺少附图,而图为实现该实用新型必不可少的附图,如果申请人删除对图的说明,由于取消该图的附图说明后,使得说明书中没有清楚完整地要求书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过两法兰盘之间设置的键装置为花键,那么这种改变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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