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进而认为,公开信息仅限于不动产登记簿中的物理状况和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部分。但很多人认为,在不动产登记簿中,除了权利人身份信息和取得价格之外的其他信息,均应是依申请而公开的信息。司法裁判观点分析该批案件的审理法院到该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因此,不动产登记簿应予公开,使相关当事人了解不动产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信息决定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程度。在我国实定法上的上述记载事项中,土地的取得价格,可能构成权利则原稿。自治区的些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国土局对上诉人是否负有公开相关信息的职责义务,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判定,并非优先适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来判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简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
2、“.....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的范围,就司法裁判观点分析入手,阐述了司法裁判观点。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的商业秘密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号码户籍所在地预告登记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身份证号码等,均事涉登记权利人的个人隐私,非如上述第种观点所认为的那样。就此,学界通常认为,此类信息应属不公开信息,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查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摘要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依申请而公开的政府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登记资料应属政府信息,从公开范围的角度来看,主动公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公众的点对面服务。由此,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须主动公开该不动产登记资料。其次是不动产登记簿不仅清晰地记载了不动产权利人......”。
3、“.....司法裁判观点分析该批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其中大多数法院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方式作出限制性到该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因此,不动产登记簿应予公开,使相关当事人了解不动产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信息决定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程度。在我国实定法上的上述记载事项中,土地的取得价格,可能构成权利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分析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否属于政府信息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条明确,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其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分析,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的范围,就司法裁判观点分析入手,阐述了司法裁判观点......”。
4、“.....今后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获取的争论仍将持续。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关于不动产登记簿是否可因任何人的申请而公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簿对于毫无交易意愿的人就没有必要,并进而认为,公开信息仅限于不动产登记簿中的物理状况和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部分。但很多人认为,在不动产登记簿中,除了权利人身份信息和取得价格之外的其他信息,均应是依申请而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到该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因此,不动产登记簿应予公开,使相关当事人了解不动产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信息决定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程度。在我国实定法上的上述记载事项中,土地的取得价格,可能构成权利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
5、“.....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的范围,就司法裁判观点分析入手,阐述了司法裁判观点。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以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其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号第十条第款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首先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存在,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但由于现行实务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即便效力层级较低,今后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获取的争论仍将持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本文概述了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分析,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的范围,就司法裁判观点分析入手......”。
6、“.....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脱逸出了登记公示的本意。摘要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依申请而公开的政府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本文概述性质在该案中涉及的房屋登记资料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因此,随意查询复制或准许他人查询复制登记资料。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属政府信息,从公开范围的角度来看,主动公开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公众的点对面服务开。物权法第条采取有限公开原则,仅允许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查询,实施效果不甚理想。第种观点认为,利害关系人包括交易相对人和与已登记权利人发生法律纠纷的人。潜在交易可以通过取得登记权利人的授权而查询登记簿。潜在的交易已经到该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因此,不动产登记簿应予公开,使相关当事人了解不动产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
7、“.....在我国实定法上的上述记载事项中,土地的取得价格,可能构成权利角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早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之前便已存在,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差别。但由于现行实务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即便效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摘要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依申请而公开的政府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号第十条第款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首先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由此......”。
8、“.....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分析不动产登记资料是否属于政府信息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条明确,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本文概述了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表述分析,说明了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与查询的范围,就司法裁判观点分析入手,阐述了司法裁判观点。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存在不同的裁判观点。其中大多数法院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方式作出限制性规定,若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存在无法公开的情形应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获取。不动产登记资料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原稿。摘要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则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
9、“.....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人的商业秘密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号码户籍所在地预告登记权利人和义务人的身份证号码等,均事涉登记权利人的个人隐私,非如上述第种观点所认为的那样。就此,学界通常认为,此类信息应属不公开信息,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才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次是不动产登记簿不仅清晰地记载了不动产权利人,而且还可以通过不动产权利的边界了,并进而认为,公开信息仅限于不动产登记簿中的物理状况和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部分。但很多人认为,在不动产登记簿中,除了权利人身份信息和取得价格之外的其他信息,均应是依申请而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规到该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因此,不动产登记簿应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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