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是简单任务也变得困难。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处理各式各样复杂的关系,现实中这些关系可能是直接或间接的垂直或水平的民事或行政的互惠或冲突的等等,而这将意味着关系的数量翻了番,其复杂性也将呈指数递增。政社关系的复杂性对政府协同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必须具有强大的整合机制和力量,能够将政府以外的其他私人部门整合到公共治理体系中,并通过强化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这就要求政府积极构建社会协同治理其中需要清楚地确定绩效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流程等内容。绩效评估过程应该更强调专业性和规范性,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设计的科学性是确保评估结果有效性的关键。以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评估的内容为基础,评估标准应该包括过程性评估经济性评估效率性评估效果性评估以及效益性评估。参考文献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伙伴关系周志忍,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译复旦大学出版社,王浦劬,莱斯特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美莱斯特萨拉蒙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肖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财务支出合规性等等。监测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有赖于信息掌握的充分性,为尽量避免服务外包过程中政府与私人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政府需要建立系统完善的信息获取机制。政府可以要求服务供应商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详细介绍项目完成进度资金到位和使用明细服务绩效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的反映等。同时政府检查也是必须的,通过定期的实地考察不定期的巡视阶段性的抽样调查或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来全面了解合同执行情况。服务效果的评价仅仅通过汇报和检查往往具有定的局限性,还需要以民众真实的服务体验和感受为依据,通过投诉状况的监测常常可以有效地发现问题,但前提是投诉热线最好设立在政府部门......”。
3、“.....在媒体发达的今天,舆论监督的力量和价值是治理公共管理者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竺乾威,译复旦大学出版社,王浦劬,莱斯特萨拉蒙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美莱斯特萨拉蒙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肖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敬乂嘉合作治理再造公共服务的逻辑天津人民出版社,∶。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政府的合作管理能力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以公私部门合作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视域下的公私契约治理探究 原稿划分,我们以政府职能履行中公权力行使所涉及的程度为依据进行区分,那些与公权力行使涉及程度不高的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等职能可以通过外包形式交由私人部门来承担,而那些与公权力行使涉及程度较高的职能则不允许外包,如社会秩序的维护法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行政领导与监督行政执法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需要私人部门具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政府需要通过各种举措不断培育社会力量成长......”。
4、“.....是维护公共利益。为防止私人部门在服务供给过程中过度追求效率性和经济性而损害公共价值,政府需要坚守公平正义权利平等民主回应性等公共价值和责任来确保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社会力量的培育发展。为切实提高社会力量的服务供给能力抽样调查或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来全面了解合同执行情况。服务效果的评价仅仅通过汇报和检查往往具有定的局限性,还需要以民众真实的服务体验和感受为依据,通过投诉状况的监测常常可以有效地发现问题,但前提是投诉热线最好设立在政府部门,而不是服务供应商那里。在媒体发达的今天,舆论监督的力量和价值是不可忽视的,政府有时可以通过媒体报道或专业机构发布的研究成果发现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控制与纠正。合同终止管理能力。政府对于服务外包合同终止的选择与处理方式不仅会影响当前服务供给的效率和效果,而且还会影响到更长远的合作关系......”。
5、“.....合同终止对于双方来说更多是程序化的过程,然而,如果合同终止的动因并非如此简单和可接受的哪些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外包来实现,而哪些服务又不适宜外包,服务外包的边界应如何来确定。各级政府亟需结合地方社情民意科学合理地界定公共服务合同外包的适用依据,并在制度上厘清和细化服务外包的边界与范围。政府职能边界的确定。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需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来落实,即何种政府职能可以通过外包形式交由私人部门来承担,而何种职能禁止外包。政府职能外包边界不清晰就会给现实操作造成困扰,边界定的过窄将不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而边界过宽或弹性过大又容易引发诸多问题。政府职能的履行多以公共权力运行为依托,而公共权力只能由政府部门来行使,并带有明显的公共性法定性执行性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个人或私人部门不能拥有公共权力......”。
6、“.....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是推进公共服务民营化的重要机制,它主张把公共服务的生产交由社会力量来承担,通过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正如民营化大师萨瓦斯所指出的那样,政府服务通常成本高而质量差,其原因并不是政府部门雇员的素质比私营部门雇员差。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公营还是私营,而在于垄断还是竞争。在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方面,竞争往往优于垄断,而大多数政府活动又毫无疑问地以垄断的方式组织和运营。当前我国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着公共服务供给短缺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等问题,地方政府也在加快推进和探索政府购买社会能转变来落实,即何种政府职能可以通过外包形式交由私人部门来承担,而何种职能禁止外包。政府职能外包边界不清晰就会给现实操作造成困扰,边界定的过窄将不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政府职能的履行多以公共权力运行为依托,而公共权力只能由政府部门来行使,并带有明显的公共性法定性执行性强制性等特点,任何个人或私人部门不能拥有公共权力。要确定政府职能外包的边界就需要对政府职能类型进行划分,我们以政府职能履行中公权力行使所涉及的程度为依据进行区分,那些与公权力行使涉及程度不高的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等职能可以通过外包形式交由私人部门来承担,而那些与公权力行使涉及程度较高的职能则不允许外包,如社会秩序的维护法规政策的制定与执务改革,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改革内容。合同执行监管能力。在执行服务外包合同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来确保服务供应商规范行为和绩效,促使其切实严格履行合同。政府监督的职责内容可以说是复杂而繁琐的,政府需要适时监测服务生产进度服务过程规范性服务供应绩效服务产出效果财务支出合规性等等......”。
8、“.....为尽量避免服务外包过程中政府与私人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政府需要建立系统完善的信息获取机制。政府可以要求服务供应商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详细介绍项目完成进度资金到位和使用明细服务绩效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的反映等。同时政府检查也是必须的,通过定期的实地考察不定期的巡视阶段性的。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以公私合作为基础,这意味着未来的公共服务领域中公私主体不同机制多元价值以及其他许多因素都将同时影响服务效果,多元复合性治理趋势日益明显。对此,美国政治学者萨拉蒙曾指出,随着权力的分散以及大量的半自治实体参与到公共项目的运作中,即使是简单任务也变得困难。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处理各式各样复杂的关系,现实中这些关系可能是直接或间接的垂直或水平的民事或行政的互惠或冲突的等等,而这将意味着关系的数量翻了番,其复杂性也将呈指数递增。政社关系的复杂性对政府协同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9、“.....能够将政府以外的其他私人部门整合到公共治理体系中,并通过强化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来提升治理的有效性。这就要求政府积极构建社会协同治理于服务外包合同的有效实现,即从权力治理逐步走向合同治理。政府合同管理能力将是影响公共服务合同外包改革效果的关键因素。公共服务合同外包视域下的公私契约治理探究 原稿。公共服务合同外包需要私人部门具备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政府需要通过各种举措不断培育社会力量成长,并有效激发私人部门积极参与。是维护公共利益。为防止私人部门在服务供给过程中过度追求效率性和经济性而损害公共价值,政府需要坚守公平正义权利平等民主回应性等公共价值和责任来确保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与公益性。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社会力量的培育发展。为切实提高社会力量的服务供给能力,政府需要助推私人部门,尤其是社会组织发展和能力建设。针对社会组织注册难问题......”。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