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作实行定期考评。第十条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贯彻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内容详尽切实可行的分类财务管理办法,并上报中国备案。第十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由各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门视情节采取罚款撤职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特别严使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对全部固定资产都要编号登记,有关部门设专人管理,每年清点核对。第十条对固定资产的赠送转让报废变价处理,按固定资产处理办法执行。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应列出清单,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备案,并作帐务处理,不得搞帐外固定资产。第十条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折旧费要记入专门科目。第十条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调入调出盘盈盘亏清理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检修岗位责任制。年终必责,实行统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第十条凡使用年限在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技术等条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编制年度预算或计划。对中国本部凡属预算内购置,购置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总裁批准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人民币不足万元人民币不含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其它报表,定期至少每年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投资进行阶段风险预警及效益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成本和费用管理第十条企业支出,包括商品进价成本或营业成本经营费用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它业务支出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企业的切支出,须由财务部门归口审核支付。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成本管理要求,制定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降低成本费用,控制消耗,节约开支,提高企业竞争力。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用,不得虚报冒领各项经费。否则,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对全部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的核算分析与考核,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分配,编报企业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计算缴纳各种税金和应交款项。中国资金财务部除负责本部日常工作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汇总工作负责对参股企业的财务审核工作负责本部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统调配工作负责本部全资子管总裁,由财务总监总裁联合批准。第十条中国全资子公司及各控股公司以联营方式对外投资时,必须与联营方签订详细的合同或协议,明确权责利。向境外投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企业不得以私人名义注册公司或购买房地产和开设帐户,特殊情况必须报经中国领导批准,并办理委托代理声明书股权声明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归属手续。第十条凡企业对外投资拥有控股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作为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发生核算。第十条采取认购股票债券等方式对外担的部分,冲减该项支出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应超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十条所得税指按国家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列支。第十条企业各项支出应当做到经营资金支出按计划,非经营资金支出按标准,重大或特殊开支须专项审议开支合理,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手续齐全原始凭证报销凭证记帐凭证互不代用制定落实借款与报销双重审批制度和经手审核验收领导审批签字制度。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报销与本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费用,不得乱挤乱摊成本。特殊情况经总裁或总监批准可预付部分货款。第十条支付采购货款时,业务部门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国家认定的正式,否则财务不予付款。第十条正常业务性资金的支付应有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根据各级限额规定,经过应有审批手续。非正常经营性资金的支出,则必须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总裁批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要有位领导负责,实行统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第十条凡使用年限在年以上,单位价值不得先购后报。对全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单价超过万元含,或次购买总价在万元含以上的,须向中国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执行报批手续。对控股及参股公司中国行使股东权利,原则上不具体干涉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资产购置工作。第十条对现有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明细帐,对全部固定资产都要编号登记,有关部门设专人管理,每年清点核对。第十条对固定资产的赠送转让报废变价处理,按固定资产处理办法执行。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处理,应列出清单,经各单位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技术等条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编制年度预算或计划。对中国本部凡属预算内购置,购置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总裁批准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人民币不足万元人民币不含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总裁和财务总监联合批准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附则第十条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考评,表扬奖励先进,批评鞭策后进,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中国将制定相应的财务考评办法,对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定期考评。第十条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贯彻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内容详尽切实可行的分类财务管理办法,并上报中国备案。第十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由各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部门视情节采取罚款撤职处理。违反本制度情节特别严属内部人员责任的,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索赔和处罚收入,冲减投资损失。企业确认列支的投资损失,须专题报中国审批。第十条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其变卖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经营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各项营业外支出,应当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提交专题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或企业领导会议审批。其中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或责任人承担的部分,冲减该项支出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应超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十条所得税指的财务管理体制。按产权关系和经营协作关系,分为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本部是公司的投资中心决策中心和调控中心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实行独立核算,但财务与中国财务挂钩。除特殊安排外,中国和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各自负责对外办理所有税费的计征清缴工作。对外财务报表由中国资金财务部负责合并。第条中国资金财务部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内容为核实本单位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并核实其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核实各项实物财产资,律报经中国审批。经批准所购有价证券,应由财务部门专项登记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或转借。转让有价证券应由原承办机构人员提出转让意见书包括转让理由对象价格等,经财务部门和财务主管领导核准,报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领导会议审批。第十条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计入企业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分享产品或以产品抵作投资分利的,应按分享产品的同类商品售价计入投资收益。第十条各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过程中应当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定期收集被投资方的财务报表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工具及其他经营管理办公用具,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同时具备上述两条的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技术等条件,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编制年度预算或计划。对中国本部凡属预算内购置,购置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总裁批准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人民币不足万元人民币不含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总裁和财务总监联合批准超过万元人民币含万元人民币的,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用,不得虚报冒领各项经费。否则,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对全部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的核算分析与考核,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分配,编报企业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计算缴纳各种税金和应交款项。中国资金财务部除负责本部日常工作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汇总工作负责对参股企业的财务审核工作负责本部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统调配工作负责本部全资子种实际损失,应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处理。是其它单位责任的,应坚持索赔属内部人员责任的,应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索赔和处罚收入,冲减投资损失。企业确认列支的投资损失,须专题报中国审批。第十条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其变卖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经营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各项营业外支出,应当由主管部门经办人提交专题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或企业领导会议审批。其中应由保险公司赔偿或责任人承投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国家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列支。第十条企业各项支出应当做到经营资金支出按计划,非经营资金支出按标准,重大或特殊开支须专项审议开支合理,内容真实,票据合法,手续齐全原始凭证报销凭证记帐凭证互不代用制定落实借款与报销双重审批制度和经手审核验收领导审批签字制度。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报销与本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费用,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不得虚报冒领各项经费。否则,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用,不得虚报冒领各项经费。否则,企业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