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也不排除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这条规定的部分内容确实不好理解和应用。规定称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会计的实际操作,都能予以正确理解举例和运用。但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于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清算,这个规定的涵义则较复杂和含蓄些。于是些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就简单地在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也按应收帐款余额的的比例计提。由于应收帐款余额是个时点数,虽然会随着不同期的赊销业务的多处理。自实行新的财务制度后的这几年来,纵观不少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对以上的规定中除对未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句皆能正确理解作法致外,而对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的所作规定的大部分内容却有种种不同的理解,这些理解和作法是对是错,非细究而难以判别。笔者经过琢磨,认为不少人对该规定的理解和运用存在些误区年提取比例为大于而小于,在规定范围内,则每月提取坏帐准备金时,应按年比例的,即月比例提取。这样全年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总计会与制度规定大体相符。自实行新的财务制度后的这几年来,纵观不少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对以上的规定中除对未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句皆能正确理解作法致外,而对提取坏帐准备金对条财务制度规定误解的剖析处不再分析。而较特殊的是,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时,其甚至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出现借方余额,这就是本文中第点内介绍的第种情况,只要作出如上正确的清算和帐务处理,就达到了其计入当期费用的要求。反之,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少于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其多半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收帐款余额的的比例计提。由于应收帐款余额是个时点数,虽然会随着不同期的赊销业务的多少和货款收回的慢快而出现增减变化,但其年末余额与其年度中的月末余额般不会相差悬殊。可是,管理费用发生额是个时期数,会随着会计期间长短不同而有显著变化,个年度的总发生额约为个月份的发生额的倍。因此,既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又按应收帐款余额的的比例提取,准备帐户。至于怎样操作才能达到制度规定的这项内容,我想,只要按照本文中第点内所阐述的正确做法,即在月末按月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金,而又按照本文中第点内所阐述的正确做法,即年末视坏帐准备帐户计提前的余额的种不同情况而进行清算调整和帐务处理,就可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通过对照分析,可以看出本文中第点内所述的种情况中般出现最多的是第种,较好理解,此确的清算和帐务处理,就达到了其冲减当期费用的要求。总之,有关坏帐损失的业务都通过坏帐准备帐户处理,可使得坏帐准备的提取核销收回结余,反映得更为清楚,便于进行分析利用。误区之把制度规定理解为商品流通企业既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又按应收帐款余额的的比例计算提取众所周知,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方法般是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的法,即在月末按月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金,而又按照本文中第点内所阐述的正确做法,即年末视坏帐准备帐户计提前的余额的种不同情况而进行清算调整和帐务处理,就可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通过对照分析,可以看出本文中第点内所述的种情况中般出现最多的是第种,较好理解,此处不再分析。而较特殊的是,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时,其甚至会使年末清例提取,这个规定简单明了,故据以编写的工业企业会计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和遵循规定的工业企业会计的实际操作,都能予以正确理解举例和运用。但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于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清算,这个规定的涵义则较复杂和含蓄些。于是些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就简单地在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也按应误区之是把制度规定理解为商品流通企业对于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已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等些特殊情况时,不通过坏帐准备帐户,而是直接转销,即个企业在同会计期间将备抵法和直接转销法同时并用出现这种误解的客观原因是也不排除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这条规定的部分内容确实不好理解和应用。规定称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月末提取坏帐准备金时,也采取这种方法。不仅毫不必要,而且还有负面影响。因为在年度中的每月末提取坏帐准备金时也根据坏帐准备帐户月末计提前的余额而调整计提数额的方法,其结果会使各月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即计入各月的管理费用时多时少,相差悬殊。如当月核销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后,就会影响到当月末坏帐损失帐户余额,从而使当月末多提很多坏帐准备金,即当月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财会人员在每月末提取坏帐准备金时,也采取这种方法。不仅毫不必要,而且还有负面影响。因为在年度中的每月末提取坏帐准备金时也根据坏帐准备帐户月末计提前的余额而调整计提数额的方法,其结果会使各月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即计入各月的管理费用时多时少,相差悬殊。如当月核销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后,就会影响到当月末坏帐损失帐户余额,从而使当结果常常是大大地增加了管理费用,多提了坏帐准备金,突破了年末坏帐准备金余额为应收帐款余额的的比例实提比例为应提比例的倍,与制度规定不符。所以,笔者认为,在商品流通企业按月提取坏帐准备金时,应将制度规定的年提取比例化为月提取比例。按照制度规定中所言坏帐准备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预计出现的坏帐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假设企业自定例提取,这个规定简单明了,故据以编写的工业企业会计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和遵循规定的工业企业会计的实际操作,都能予以正确理解举例和运用。但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于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清算,这个规定的涵义则较复杂和含蓄些。于是些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就简单地在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也按应处不再分析。而较特殊的是,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时,其甚至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出现借方余额,这就是本文中第点内介绍的第种情况,只要作出如上正确的清算和帐务处理,就达到了其计入当期费用的要求。反之,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少于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其多半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确实不好理解和应用。规定称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少于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冲减当期费用。对于这部分坏帐损失的处理,从字面上看,这里没有明确指出该用备抵法或直接转销法。笔者认为,既然个企业在个会计期间选用了备抵法,则所有有关坏帐损失的业务都应采用备抵法,即都应通过坏帐对条财务制度规定误解的剖析多计入很多管理费用,这样作反而与直接转销法的在坏帐发生当期据实计入管理费用无多大区别了,没有发挥备抵法的多种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商品流通企业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只需按应收帐款月末余额和坏帐准备金的月提取比例计算提取即可,而不必考虑坏帐准备帐户月末计提前的余额。只有这样,才能均衡各月费用负担,体现收支配比原则和正确计算年内各个月份的损处不再分析。而较特殊的是,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时,其甚至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出现借方余额,这就是本文中第点内介绍的第种情况,只要作出如上正确的清算和帐务处理,就达到了其计入当期费用的要求。反之,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少于上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其多半会使年末清算前坏帐准备帐户为贷方余则和正确计算年内各个月份的损益。对条财务制度规定误解的剖析。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关于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及比例与其他行业制度的规定不尽致。其他行业如工业的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方法般是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定比例提取。以上本应是年末清算时才采用的正确方法,并已为些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掌握。问题出在些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财会人员在额的的比例实提比例为应提比例的倍,与制度规定不符。所以,笔者认为,在商品流通企业按月提取坏帐准备金时,应将制度规定的年提取比例化为月提取比例。按照制度规定中所言坏帐准备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预计出现的坏帐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假设企业自定年提取比例为大于而小于,在规定范围内,则每月提取坏帐准备金时,应按年比例的,即末多提很多坏帐准备金,即当月多计入很多管理费用,这样作反而与直接转销法的在坏帐发生当期据实计入管理费用无多大区别了,没有发挥备抵法的多种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商品流通企业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只需按应收帐款月末余额和坏帐准备金的月提取比例计算提取即可,而不必考虑坏帐准备帐户月末计提前的余额。只有这样,才能均衡各月费用负担,体现收支配比原例提取,这个规定简单明了,故据以编写的工业企业会计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和遵循规定的工业企业会计的实际操作,都能予以正确理解举例和运用。但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品流通企业是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于年度终于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清算,这个规定的涵义则较复杂和含蓄些。于是些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教材和会计实务就简单地在按月预提坏帐准备金时,也按应,且大于按比例计算出的应保留的坏帐准备数,这就是本文中第点内介绍的第种情况,只要作出如上正确的清算和帐务处理,就达到了其冲减当期费用的要求。总之,有关坏帐损失的业务都通过坏帐准备帐户处理,可使得坏帐准备的提取核销收回结余,反映得更为清楚,便于进行分析利用。以上本应是年末清算时才采用的正确方法,并已为些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掌握。问题出在些商品准备帐户。至于怎样操作才能达到制度规定的这项内容,我想,只要按照本文中第点内所阐述的正确做法,即在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