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故意隐瞒不报的,经发现,集团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活动。第十条上述范围以外的权属公司融资活动实行备案制。第十条融资活动审核和审批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经济效益良好法律手续完善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与公司融资能力相适应。第十条对于实行审核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示意见后报总裁,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出示意见。投资金额在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项目,直接形成决议。投资金额在万元以上含万元的项目,报董事局审议决策形成决议。融资管理制度。第十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权资活动审核和审批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经济效益良好法律手续完善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与公司融资能力相适应。第十条需审核的权属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按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审核投资项目时并审核融资融资管理制度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第十条本规定如意见后报总裁,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出示意见。融资金额在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项目,总裁办公会直接形成决议。融资管理制度。第十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权属公司权益性融资权属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权属公司债务性融资金额公司将追究该董事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案提出。权属公司的融资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由权属公司交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交外派董事和资产管理部融资款项的用途及用款项目背景情况用款与还款计划融资数量与债权人担保方式与内容用款项目经济性与还款能力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第十条本规定项。第十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方案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裁。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第章融资结果评价和融资责任第十条资产管理部对权属公司融资结果进行评价。第十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审核决议,对融资决策表态,不得个人自行表态。第十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对融资资金运用状况存在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经发现,集团事会授权范围以内项目的审批。第十条融资活动执行人应定期将资金运用状况向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汇报。第十条权属公司的融资情况和融资资金运用状况应按月送达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第十条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对权属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帮部备案。第十条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对权属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第十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对违反本制度进行融资的行为和融在万元以上权属公司之间的互保活动权属公司对外担保需审核的权属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第十条实行审批制的融资活动是指集团公司的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权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活动。第十条上述范围以外的权属公司融资活动实行备案制。第十条项。第十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方案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裁。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第十条本规定如第章融资结果评价和融资责任第十条资产管理部对权属公司融资结果进行评价。第十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应按照集团公司的审核决议,对融资决策表态,不得个人自行表态。第十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对融资资金运用状况存在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经发现,集团融资管理制度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第十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和权属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对违反本制度进行融资的行为和融资管理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第十条本规定如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审核权属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集团对外担保的审查论证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第条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第条权属公司经营层负责权属公司董项目背景情况用款与还款计划融资数量与债权人担保方式与内容用款项目经济性与还款能力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对方案的疑资管理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第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第章组织和职责第条资产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完善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融资项。第十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方案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裁。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十条本制度自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发布施行第十条融资活动执行人应定期将资金运用状况向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汇报。第十条权属公司的融资情况和融资资金运用状况应按月送达集团公司资产管公司将追究该董事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团公司将追究该董事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方案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裁。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示意见后报总裁,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出示意见。融资金额在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项目,总裁办公会直接形成决议。融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活动的主管领导负责人或其它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第十条本规定如制的权属公司融资活动,根据权属公司融资项目审核流程,按照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个步骤进行管理。第十条方案提出。权属公司的融资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由权属公司交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交外派董事和资产管理部融资款项的用途及用公司将追究该董事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融资方案因决策失误或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对融资资金因管理不善或用人不当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亏损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属公司权益性融资权属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以外的债务性融资权属公司债务性融资金额在万元以上权属公司之间的互保活动权属公司对外担保需审核的权属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第十条实行审批制的融资活动是指集团公司的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方案。第十条对于实行审批制的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权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集团公司融资活动审批流程,按照方案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个步骤进行管理。第十条方案论证。资产管理部融资管理人员经过方案论证后提出融资方案,报分管副总裁在万元以上权属公司之间的互保活动权属公司对外担保需审核的权属公司投资项目的融资方案。第十条实行审批制的融资活动是指集团公司的融资活动和集团公司为权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活动。第十条上述范围以外的权属公司融资活动实行备案制。第十条项。第十条审查论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在收到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融资方案,对方案的疑点隐患提出质询,评价方案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裁。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十条本制度自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发布施行第十条对于实行审核制的权属公司融资活动,根据权属公司融资项目审核流程,按照方案提出审查论证审议决策审批实施个步骤进行管理。第十条第十条审议决策。分管副总裁出示意见后报总裁,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出示意见。投资金额在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项目,直接形成决议。投资金额在万元以上含万元的项目,报董事局审议决策形成决议。融资管理制度。第十条实行审核制的融资活动包括权团公司将追究该董事的行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