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市中环境品质较差的城中村有着低廉的物价和便捷的交通,是他们租房的首选。但是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之后,物价的提高,将这些人驱逐到了城市的边缘。他们没有共享到城市更新的利益果实。例如深圳蔡屋围改造前人口中低收入白领占,第价格,开发商需要付出较高的赔偿成本,从而只能从通过容积率的提高来弥补。这种以经济增长为价值导向的城市更新带来了过高的容积率,对城市基础设施带来巨大的压力。虽然城市政府有上述系列公共配套的配建要求,客观上加快了公共配套的落实,但是这些量在远远小于由于过高更新容积率带来的对基础设施的需求。这部分的公共设施需求差只能通过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来弥补,事实上是加重了社会全体的负担。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层面,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主体分属不同政府部社会发展制度设计个层面对深圳现行的城市更新制度进行审视。图利益分享制度保障房建设的标准提高,但是仍供不应求社会空间正义的第层面向弱势群体,深圳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保障房的建设中。深圳有着大量的外来人口,万常住人口中有多万的外来人口,这些人才是深圳发展的活力源泉。城市中环境品质较差的城中村有着低廉的物价和便捷的交通,是他们租房的首选。但是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之后,物价的提高,将这些人驱逐到了城市的边缘。他们没有共享到城市更。深圳的城市更新历程中必然存在着不正义的行为,但是政府对公共利益的重视使得这些现象有所好转,所以本文立足客观的评价深圳城市更新对于公共利益博弈方面的得与失,进而总结归纳下步的发展方向。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深圳从世纪年代由于大量工厂外迁自发改为商业用途形成第波的城市更新浪潮,从年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规定开始,政府直在探索实践城市更新的制度。直到年,国内第部系统规范指导城市更新工作的政府规章深圳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更新的责任,主动的参与城市更新以弥补市场动力的不足。第,完善城市更新制度和配套政策,推进更新立法工作的进行。深圳城市更新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很多,每个区都在编制自己的城市更新规范,更新制度建设越来越精细化,但是由于初期没有统筹规划,这些制度政策过于复杂,即使是专业的从业人员也很难完全理清。所以大众也更难去了解城市更新的政策动态。怎么将这些制度政策纳入个合理有序简化的体系中应该是未来深圳出台城市更新政策的个导向。加快立法工作,可以保障城制度缺陷。空间正义和城市更新社会空间正义理念来源于爱德华索亚的空间正义和哈维的社会正义。其社会背景在于世纪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城市危机,城市更新对社会底层的驱赶及加剧贫富分化等系列社会现象。结合国内外学者对于社会空间正义的定义,本文将城市更新中的社会空间正义理解为城市更新的全过程中尊重每位居民基本权利,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追求效率和公平的同时照顾不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向社会弱势群体的倾斜。我国城市更新目前仍是行政主导的模式,城市政府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在中国语境中,无论是资本还是社会组织,在城市空间正义中都无法替代政府的功能和作用。因为,资本本身具有逐利性,不会自动导致空间正义,而社会组织虽然具有公益性,但是中国的社会组织并没有发展起来,而中国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和中央政府的相机授权,使得政府在城市空间正义中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深圳目前通过系列的政策设计,政府不用出资出力完全由市场来进行城市更新,但是在无利可图的城市更新项目中政府应该承担着这些地加速城市和资本增值的同时,对原权利主体进行利益剥夺,带来绅士化等系列社会负效应,所以社会空间正义应该成为城市更新的价值观。目前评价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的文章中大都是对城市更新中的不正义的现象批判,以期望通过批判来不断修正这些行为。例如张京祥认为正义的元辩证性包括正义的空间性历史性和空间性。他认为绝对的空间正义是乌托邦式的,应该用批判性研究对我国城市更新中存在的大量不正义现象进行总结,从批判中修正这些不正义行为。深圳的城市更新历程中。深圳的城市更新更新的对象是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特定城市建成区,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设置了专门的更新机构规划国土委员会下设城市更新办公室,分类指引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种更新模式。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为基础,深圳从法规管理操作指引技术标准个层次已初步建立起面向实施的城市更新技术与制度体系。本文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制度设计个层面对深圳现行的城市更新制度进行审视。空间正义和城然存在着不正义的行为,但是政府对公共利益的重视使得这些现象有所好转,所以本文立足客观的评价深圳城市更新对于公共利益博弈方面的得与失,进而总结归纳下步的发展方向。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深圳为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进行盘活存量用地,保证开发权利的均等上做了很多制度的创新,在机会均等的发展的前提下追求城市更新的效率,促进了社会经济公平发展。社会发展层面公共服务均等,倾斜弱势群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受到重视,但仍存图利益分享制度保障房建设的标准提高,但是仍供不应求社会空间正义的第层面向弱势群体,深圳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保障房的建设中。深圳有着大量的外来人口,万常住人口中有多万的外来人口,这些人才是深圳发展的活力源泉。城市中环境品质较差的城中村有着低廉的物价和便捷的交通,是他们租房的首选。但是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之后,物价的提高,将这些人驱逐到了城市的边缘。他们没有共享到城市更新的利益果实。例如深圳蔡屋围改造前人口中低收入白领占,第城市规划学刊,市政府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转移建筑面积是对超出最低贡献率的部分的奖励,而奖励建筑面积是根据更新单元内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房等用地面积的折算奖励。这种计容方式对鼓励开放主体更多的配建公服设施,但是也拉高了地块容积率。而且由于完全由市场决定补偿价格,开发商需要付出较高的赔偿成本,从而只能从通过容积率的提高来弥补。这种以经济增长为价值导向的城市更新带来了过高的容积率,对城市基础设施带来巨大的压力。虽然城市政府有上述系列见纳入政策体系中,对公权力与资本形成定的规制。通过从经济发展层面社会发展层面和制度设计层面这个方面对深圳城市更新机制进行了探析,可以发现深圳已有了套相对完整的保障公众利益的社会机制,深圳的城市更新才能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构建社会空间正义方面依然存在些制度缺陷。正如张京祥老师所言虽然真正的空间正义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依然需要通过批判反思总结,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的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城市更新的利益博弈非常复杂,政策设计存在缺陷也是难以避免和社会资本在更新过程中在加速城市和资本增值的同时,对原权利主体进行利益剥夺,带来绅士化等系列社会负效应,所以社会空间正义应该成为城市更新的价值观。目前评价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的文章中大都是对城市更新中的不正义的现象批判,以期望通过批判来不断修正这些行为。例如张京祥认为正义的元辩证性包括正义的空间性历史性和空间性。他认为绝对的空间正义是乌托邦式的,应该用批判性研究对我国城市更新中存在的大量不正义现象进行总结,从批判中修正这些不正义行然存在着不正义的行为,但是政府对公共利益的重视使得这些现象有所好转,所以本文立足客观的评价深圳城市更新对于公共利益博弈方面的得与失,进而总结归纳下步的发展方向。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深圳为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进行盘活存量用地,保证开发权利的均等上做了很多制度的创新,在机会均等的发展的前提下追求城市更新的效率,促进了社会经济公平发展。社会发展层面公共服务均等,倾斜弱势群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受到重视,但仍存更新的责任,主动的参与城市更新以弥补市场动力的不足。第,完善城市更新制度和配套政策,推进更新立法工作的进行。深圳城市更新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很多,每个区都在编制自己的城市更新规范,更新制度建设越来越精细化,但是由于初期没有统筹规划,这些制度政策过于复杂,即使是专业的从业人员也很难完全理清。所以大众也更难去了解城市更新的政策动态。怎么将这些制度政策纳入个合理有序简化的体系中应该是未来深圳出台城市更新政策的个导向。加快立法工作,可以保障城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更新项目计划申报需满足权利人同意,而年的政府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规定旧住宅若更新拆除需权利主体的城市更新意愿达到,保障了原权利人在城市更新的自主权方面具有充分的话语权。为了更好的推进参与式的城市更新,保障公众的利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和各区政府利用各种平台及主要媒体,开展城市更新政策的宣讲工作,积极宣传和引导城市更新工作,包括正式宣讲会城市更新知识校园行规划师走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第,政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共配套的配建要求,客观上加快了公共配套的落实,但是这些量在远远小于由于过高更新容积率带来的对基础设施的需求。这部分的公共设施需求差只能通过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来弥补,事实上是加重了社会全体的负担。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层面,各类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主体分属不同政府部门,如何保证公共配套设施与项目同步进行建设同步验收,目前没有相关制度,需要建立套实施机制使各部门高效顺畅参与城市更新的后续建设。城市更新的社会空间正义基于深圳实践的反思原稿更新的责任,主动的参与城市更新以弥补市场动力的不足。第,完善城市更新制度和配套政策,推进更新立法工作的进行。深圳城市更新目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很多,每个区都在编制自己的城市更新规范,更新制度建设越来越精细化,但是由于初期没有统筹规划,这些制度政策过于复杂,即使是专业的从业人员也很难完全理清。所以大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