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更加热衷于推行模式,地方财政匮乏意味着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导致政府付费不足的风险。地方政府财力和信用不足会直接影响项目公司融资效率,而政府换届风险则容易强化社会资本新官不理旧账的预期。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研究原稿。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摘要通过构建解释结构模型,研究制约社会资本上操作依次可得,直至对所有元素都进行级间划分。级间分解汇总见表。表级间分解汇总表生成模型由以上区间分解和级间分解汇总结果及其所表征的关系,结合本研究的问题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用有向图连接相邻级别间的因素,即可生成如图所示的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模型。图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模型图模型分析及结论根据上述模型结果,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个关键风险因素可以分为种类型,个层次。第种因素类型定义为直接因素,包含建设或运营成本超支和政府付费或运营收入不。模式与园区综合开发相结合,在我国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园区综合开发是指在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的前提下对成片区域进行系统性地改造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行为。作为项目的种特殊类型,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由于投资体量大合作期限长土地开发难度大产业招商专业性强等特点,体现出较强的综合性与风险性,因此,对社会资本的参与要求更高。截止目前,尚未有学者通过解释结构模型研究园区开发类项目的风险因素及其影响关系。因此,本文通过整理现有相关参考文献,运用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系统梳理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引入解释结构模型链,因此社会资本应强化自身的风险联动意识,防范关键风险,切断风险传导路径,确保整体风险可控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发生不是孤立的因素造成的,而是系统内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作用机理主要表现在多种因素依据因果关系如链式反应般依次发生。事实上,在项目实践中,影响项目成败的风险因素往往表现出多样性,并且彼此相互影响,故项目的失败多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任何项失败诱因都可能导致后续连串风险发生,形成项目风险链。对项目管理者而言,其主要关注导致风险发生的直接因素,而容易忽视根本因素,事实上,考虑风险因素的相关性能够有效提升风险评估的准确性。解释结构模型作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研究原稿项目关键风险因素解释结构模型引言继年底财政部发文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模式以来,我国的项目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基础设施供给效率,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然而,随着全国已落地的项目逐渐增多,实践发现,实现政社双方合作共赢的项目占比较少,突出表现在项目利润不足甚至亏损,变数较多,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等,项目面临很多潜在的风险因素,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还存在着较大的障碍。政府方风险因素该风险指标项下包括种具体风险因素,分为为地方政府财力匮乏政府干预项目地方政府信用不足政府换届。政府作为社会资本的合作方,其行为项目核心目的是为获取合理投资回报,因此,本研究结论揭示的关键风险因素及传导路径能够为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提供有益的参考价值和理论支撑。据此,提出以下个方面的建议加强法律政策研究,稳固政社合作关系。由于目前法律及监管体系缺位,法规政策多变,法律政策风险已成为社会资本进入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根源性风险和关键障碍。因此,社会资本需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联合第方咨询机构搭建人才智库,紧跟国家政策方向,不触碰法律和监管红线,确保法律政策风险可控。保持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沟通渠道畅通,同时对政府干预项目等行为坚决说不。聚焦土地与产业风险落究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及因素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并对关键风险因素进行结构化和层次化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制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个关键风险因素可分为层,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变动地方政府换届和地方政府干预项目为根本风险因素,建设或运营成本超支政府付费或运营收入不足为直接风险因素,根本风险因素通过间接风险因素传导作用于直接风险因素。根据模型研究成果提出相关建议,社会资本应从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和稳固政社合作关系入手,从源头上规避关键风险,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合作积极性。关键词园区综合开发约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个关键风险因素可以分为种类型,个层次。第种因素类型定义为直接因素,包含建设或运营成本超支和政府付费或运营收入不足等个具体因素,直接因素单独位于第层次,能够直接影响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积极性。第种因素类型为间接因素,包含土地获取不可控等个具体因素,间接因素位于第层,间接因素通过作用于直接因素影响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积极性。第种因素类型定义为根本因素,包含法律及监管体系不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变动地方政府干预项目和地方政府换届个具体风险因素,根本因素位于因素系统底层,不受其他因素影响,通过作用于间接因素影响关键风险因素解释结构模型引言继年底财政部发文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模式以来,我国的项目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极大地提高了基础设施供给效率,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然而,随着全国已落地的项目逐渐增多,实践发现,实现政社双方合作共赢的项目占比较少,突出表现在项目利润不足甚至亏损,变数较多,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等,项目面临很多潜在的风险因素,社会资本参与项目还存在着较大的障碍。下面进行级间划分,先求最高要素集合。最高要素集合定义为从其他因素可直接或间接到达集合中的元素,同时集合中的元素不能到达其他因素,多个因素同属于个集合,接因素。通过模型结果还可以发现,系统底层风险因素主要为国家法律及法规政策风险,中间风险因素主要为土地风险和产业风险,上层直接因素主要为经济因素,即能直接影响社会资本经济收益的因素。因此,整个系统风险因素传导路径为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风险通过影响土地和产业进而影响社会资本的经济收益。产业和土地两条风险传导路径间通过项目公司资信这风险因素进行交叉。具体而言,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风险通过政府方风险传导至土地风险,导致建设或运营成本超支而政府方风险可通过产业风险传导影响政府付费或运营收益两条风险传导路径共同的结果会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预期,而社会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政府方风险因素该风险指标项下包括种具体风险因素,分为为地方政府财力匮乏政府干预项目地方政府信用不足政府换届。政府作为社会资本的合作方,其行为也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从已落地的项目分布区域来看,相较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更加热衷于推行模式,地方财政匮乏意味着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无法得到保障,可能导致政府付费不足的风险。地方政府财力和信用不足会直接影响项目公司融资效率,而政府换届风险则容易强化社会资本新官不理旧账的预期。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关键风险因素研究原稿。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摘要通过构建解释结构模型,研究制约社会资本征拆受阻土地获取不可控和土地规划调整。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征拆补偿费用占项目总投资比例通常较大,土地征拆受阻会造成项目进度拖延成本超支的风险,影响社会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资金周转,因此征拆能否顺利实施拆迁周期是否可控是决定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风险点之。园区综合开发项目中的项目资产与土地使用权相关,建设范围内产业及产业配套建设等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根据性质不同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纳入项目公司。项目涉及许多产业用地须经过招拍挂方式竞争性出让,在竞争较为充分时,土地获取具有定的不可控性,因而存在项目公司不能完全按预定目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土地规划目顺利实施的关键风险点之。园区综合开发项目中的项目资产与土地使用权相关,建设范围内产业及产业配套建设等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根据性质不同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纳入项目公司。项目涉及许多产业用地须经过招拍挂方式竞争性出让,在竞争较为充分时,土地获取具有定的不可控性,因而存在项目公司不能完全按预定目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土地规划调整会导致项目实施范围调整和投资额超限等风险,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获取不可控。产业导入风险因素该风险指标项下包括种具体风险因素,分别为产业定位不清产业市场需求不足产业政策变动。产业导入风险作为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特有的风风险管控预案。土地风险和产业风险作为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的特有风险,同样会影响项目的成败,社会资本应针对具体风险做好风险管控预案。针对土地风险,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明确政府拆迁主体责任合理控制开发节奏,通过滚动开发降低风险损失深度参与征拆过程,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针对产业风险,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提升产业资源储备数量和质量组建专家顾问招商团队,引进招商人才智库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扩展产业导入渠道紧跟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引进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风险联动意识切断风险传导路径。根据本研究结论,园区综合开发类项目各关键风险因素间具有较强相关性,容易形成项目风险接因素。通过模型结果还可以发现,系统底层风险因素主要为国家法律及法规政策风险,中间风险因素主要为土地风险和产业风险,上层直接因素主要为经济因素,即能直接影响社会资本经济收益的因素。因此,整个系统风险因素传导路径为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风险通过影响土地和产业进而影响社会资本的经济收益。产业和土地两条风险传导路径间通过项目公司资信这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