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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PPT 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PPT

格式:PPT 上传:2022-06-26 23:37:12

《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PPT》修改意见稿

1、“.....第千百十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第千百十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第章遗产的处理遗产的处理第千百十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定继承贰法定继承第章法定继承第千百十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汇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千百十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

2、“.....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为之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第千百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千百十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定继承贰法定继承第章法定继承第千百十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

3、“.....第千百十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千百十条以录般规定第章般规定第千百十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千百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千百十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编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年月日,十届全国人大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年月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4、“.....第千百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千百十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千百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第章遗产的处理遗产的处理第千百十条继承开始后,知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第千百十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千百十条以录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款规定行为的......”

5、“.....法定继承贰法定继承第章法定继承第千百十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汇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不得继承。第千百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千百十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般规定第章般规定第千百十条继承人有下列行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定第章般规定第千百十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千百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千百十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6、“.....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汇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汇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相互不发生继承。代位继承人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千百十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7、“.....法定继承第章法定继承第千百十条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第千百十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千百十条以录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编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年月日,十届全国人大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年月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叁遗嘱继承和遗赠叁遗产的处理壹般规定贰法定为之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8、“.....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般规定第章般规定第千百十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篡改的内容无效。第千百十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般规定第章般规定第千百十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定继承贰法定继承第章法定继承第千百十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解读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讲稿......”

9、“.....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千百十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为之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章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千百十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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