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第十条在执行程序中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金银及其不移交的,强制执行。第十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第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2、“.....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成交价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超过万元至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超过万元至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超过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当在拍卖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
3、“.....第十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第十条拍卖不动产其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细则精选范文。被执行人或者第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第十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
4、“.....第十条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第十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第十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5、“.....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第十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十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第十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第条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
6、“.....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第十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
7、“.....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第十条拍卖多项财产时,其中部分财产卖得的价款足以清偿债务和支付被执行人应当负担的费用的,对剩余的财产应当停止拍卖,但被执行人同意全部拍卖的除外。拍卖动产的,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细则精选范文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日内退还竞买人。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
8、“.....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十日内再行拍卖。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细则精选范文。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日前公告。第十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分之。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第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公以实现的......”。
9、“.....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十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第十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日内退还竞买人。第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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