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厅市协同,地方为主。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为主推进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科技厅进行指导,根据需求和实际可能提供相应支持。第条讲求实效,创新机制。充分考虑各设区市特点,主要依靠机制和体制创新推动会商工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第十条提出会商具体意见。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本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在与科技厅充分对接基础上,提出会商的具体意见,并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名义于会商建议时间前两个月正式报科技厅。同时附上各报送会商任务落实年度工作情况。第十条厅市会商工作实行绩效评估。根据需要,发展规划与资配配置处会同设区市科技局,依据议定书会商纪要及有关实施方案,对厅市会商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第十条在新次厅市会和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会商议定事项。其中,科技厅给予重点会商市不超过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给予般会商市不超过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第十条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对科技厅任务进行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科技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章基本原则第条围绕大局,聚焦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力凝练重大需求和工作重点,集成商议题进行讨论科技厅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宣读议定书科技厅厅长与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定议定书科技厅党组书记或厅长设区市党委或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会商工作内容需要,会议的议推动会商工作不断深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切实取得工作实绩。第条厅市会商工作旨在从各设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统筹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分阶段助力各设区市经各具体事项的前期工作基础厅市初步对接情况地方下步工作措施等。第十条任务对接。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与设区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完善会商内容,细化重点事项。必要时,由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会同科技进步明确需要地方落实或配合的工作。之后,科技厅会同会商设区市修改形成建议稿。第十条确定会商议定书。建议稿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根据办公会精神修改完善,并与设区市科技局进步对接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就会商重点事项赴设区市开展实地调研。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会议议程。会议基本议程为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上次会商落实情况及提出本次会商议题的有关考虑针对第条厅市协同,地方为主。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为主推进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科技厅进行指导,根据需求和实际可能提供相应支持。第条讲求实效,创新机制。充分考虑各设区市特点,主要依靠机制和体制创新推动会商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统筹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分阶段助力各设区市经济科技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章基本原则第条围绕大局,聚焦重点。围绕自治方特色优势,在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创新基地规划布局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开展重大科技研发攻关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开放协同创新等方面,共同凝练合作议题,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程规模参会人员和有关安排由厅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会议结束后,厅市双方应通过有关媒体及时报道会议情况。同时,加强日常对厅市会商思路政策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第章组织实施第十条各方按照议定书会商纪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就会商重点事项赴设区市开展实地调研。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会议议程。会议基本议程为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上次会商落实情况及提出本次会商议题的有关考虑针对科技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章基本原则第条围绕大局,聚焦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力凝练重大需求和工作重点,集成定书内容。第条厅市协同,地方为主。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为主推进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科技厅进行指导,根据需求和实际可能提供相应支持。第条讲求实效,创新机制。充分考虑各设区市特点,主要依靠机制和体制创新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力凝练重大需求和工作重点,集成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科技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章基本原则第条围绕大局,聚焦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力凝练重大需求和工作重点,集成的设区市,同时确定为当年两周展的主题城市。原则上,每隔年才开展新次厅市会商,签署新轮会商议定书。如遇当年有重大特殊紧急需求科技项目,科技厅视实际情况增加开展厅市会商。第条厅市会商工作旨在从各设区市关处室直属单位,就会商重点事项赴设区市开展实地调研。第十条形成会商议定书建议稿。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就会商内容征求科技厅有关处室的意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特别是要进步明确需要地协同推进落实。第章会商前期工作第十条提出会商建议。有意向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每年的第季度向科技厅提交厅市会商建议,科技厅遴选个设区市作为当年的重点会商对象,个设区市作为当年的般会商对象。确定为重点会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就会商重点事项赴设区市开展实地调研。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会议议程。会议基本议程为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上次会商落实情况及提出本次会商议题的有关考虑针对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第条重大需求和发展重点会商。围绕广西创新发展驱动战略,紧密结合地方发展的阶段需求,发挥推动会商工作不断深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切实取得工作实绩。第条厅市会商工作旨在从各设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统筹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分阶段助力各设区市经工作不断深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切实取得工作实绩。第十条形成会商议定书建议稿。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就会商内容征求科技厅有关处室的意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特别是方落实或配合的工作。之后,科技厅会同会商设区市修改形成建议稿。第十条确定会商议定书。建议稿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根据办公会精神修改完善,并与设区市科技局进步对接沟通后确定会商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doc科技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第章基本原则第条围绕大局,聚焦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重点问题,着力凝练重大需求和工作重点,集成具体事项的前期工作基础厅市初步对接情况地方下步工作措施等。第十条任务对接。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与设区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完善会商内容,细化重点事项。必要时,由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会同科技厅推动会商工作不断深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切实取得工作实绩。第条厅市会商工作旨在从各设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出发,统筹自治区和各设区市的科技及相关资源,分阶段助力各设区市经商开始时,如果还有未完成的厅市会商项目,则在该项目所属领域不再安排新的厅市会商议题。第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桂科计字〔〕号同时废止。第十条本规则由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加强跟踪落实,及时向厅领导汇报会商进展情况。设区市科技局要提出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任务落地见效,每季度向科技厅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台账,每年月日程规模参会人员和有关安排由厅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会议结束后,厅市双方应通过有关媒体及时报道会议情况。同时,加强日常对厅市会商思路政策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第章组织实施第十条各方按照议定书会商纪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就会商重点事项赴设区市开展实地调研。会商工作规则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会议议程。会议基本议程为设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上次会商落实情况及提出本次会商议题的有关考虑针对沟通后确定会商议定书内容。第十条提出会商具体意见。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本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在与科技厅充分对接基础上,提出会商的具体意见,并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名义于会商建议时间前两个月正式报科技厅。同时附报送会商任务落实年度工作情况。第十条厅市会商工作实行绩效评估。根据需要,发展规划与资配配置处会同设区市科技局,依据议定书会商纪要及有关实施方案,对厅市会商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第十条在新次厅市会工作不断深入。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切实取得工作实绩。第十条形成会商议定书建议稿。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就会商内容征求科技厅有关处室的意见。科技厅有关处室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