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按批准,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第十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2、“.....第十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十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道路运输制度精选范文。第十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第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4、“.....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5、“.....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设备设施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制度精选范文。第十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输......”。
6、“.....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万元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违法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7、“.....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个小时。第十条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8、“.....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第十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调度指挥。第十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第十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
9、“.....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第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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