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因建设工程需要借用现有绿地的,应当先征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现有绿地的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年。借用单位应当在借用期满后的个月内负责恢复原状,逾期不能恢复原状的,可按擅自占用现有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要统建立档案和标志,加强养护管理。在各单位内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各单位和居民管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定期检查和技术指导。第十条在有古树名木生长的区域内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征用土地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注意保护古树名木,并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避让或保护措施,不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本条例收取的有关绿化费用,应当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项用于绿化建设。城市绿化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第十条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迁移,都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或迁移树木......”。
2、“.....应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承担砍城市绿化管理细则精选范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新区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和零星建设的住宅绿地率不得低于,其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人均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小区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组团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区和零星建设的住宅绿地率强养护管理。在各单位内和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各单位和居民管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定期检查和技术指导。鼓励单位个人认养绿地。第十条在杭各单位凡未按规定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应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费,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收缴的绿化费,应专款用于城市绿化。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设......”。
3、“.....各街道办事处协助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第章规划管理第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高于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总体目标,并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按擅自占用现有绿地论处。第十条临时绿地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条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迁移,都要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或迁移树木。第十条建设单位申请砍伐迁移非本单位所有的树木,应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承担砍伐或迁移的人工费运输费及补偿绿化费。凡砍避让或保护措施,不得任意修枝伤根及迁移。第十条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用地性质或者破坏其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4、“.....除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需要外,应就近易地建设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同等面积绿地的,经批准后,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伐后不能进行绿化的,须赔偿树木损失费。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绿地和修剪树木。当管线建设需要修剪或挖掘树木时,应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第十条百年以上的树木或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要统建立档案和标志,加城市绿化管理细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应风景旅游城市发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绿化活动和各类绿地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条城市绿化应当合理配臵植物类型......”。
5、“.....第十条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与树木保持合理的间距,确保树木生长不受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定点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第条的规定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范围内有树木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城市绿化率不得低于,其中厂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臵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营区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建筑物的绿地率不得低于,商业楼不得低于,商住综合楼不得低于城市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次干道不得低于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指标,建设工程项目在西湖计完成本单位内的绿地建设。凡有条件绿化而未达到绿化标准的单位,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完成期限。超过期限仍未完成的......”。
6、“.....并负责代为绿化。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拆迁完毕后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当对所取得的地块实施临时绿化。第十条伐后不能进行绿化的,须赔偿树木损失费。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绿地和修剪树木。当管线建设需要修剪或挖掘树木时,应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第十条百年以上的树木或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要统建立档案和标志,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新区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和零星建设的住宅绿地率不得低于,其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人均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小区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组团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区和零星建设的住宅绿地率人......”。
7、“.....保护树木绿地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第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及管护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城市绿化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第十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外,同时处罚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城市绿化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玩忽职守的,按行政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第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年月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纳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8、“.....其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人均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小区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组团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旧城改造建设的住宅区和零星建设的住宅绿地率城市道路和住宅建设工程项目外,新建建设工程项目确因建设工程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绿地率低于第条规定个百分点含个百分点以内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当就近易地建设与配套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无法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应当绿化应当合理配臵植物类型,注重绿化工程的功能以及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树木花草的科学技术研究,培育优良品种,适应城市绿化的要求。第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动。城市绿化管理细则精选范文。第十条任何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9、“.....同时处罚负有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的,应提高个百分点,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区建设的,应提高个百分点前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指标,建设工程是旧城改造建设,且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区外的,可降低个百分点。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不得低于本条第款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指标。第十条伐后不能进行绿化的,须赔偿树木损失费。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绿地和修剪树木。当管线建设需要修剪或挖掘树木时,应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第十条百年以上的树木或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要统建立档案和标志,加不得低于,其中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人均面积不得低于平方米,小区级不得低于人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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