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课程开设得很少。显然,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课程设置对于我国大部分偏重于应用的大学法学教育而言,都是不太适用的。因而非常有必要吸纳司法实务部门专家参与课程体系设置,尤其是实践课程设置方面,以确保课程设置符合法学学生学习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当前法学专业建设实际的显然,这种强化职业要素在法学教育中重要地位的培养模式有利于凸显法律的应用性,有助于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实践操作技能,既能促进学生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的要求,也能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开拓法学教育在应用性培养上的新路径。共同制定培养目标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高校的目的是培养社会所需的专门人才......”。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加强,高等法学教育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法律人才面临培养观念的转变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方法的创新的和培养效率的提高等诸多问题和挑战。年教育部提出了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确立了经过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的社会与学校联合培养的模式。这种双联合模式的构建为培养高素质职业能力突出职业技能水平高的法学专业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有以下特征凸显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理念。法学本身是门实践性较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技能,突出专业教育与实践训练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并重的要求,实现教育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3、“.....育领域出现并开始广泛推行。原国家教委在年制定的高等教育面向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中首次出现了人才培养模式这概念,并在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中加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研究正式被提上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议程。法学是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培养的绝大多数人才都要为法律的应用和实践服务,因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更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导向,旨在培养实务性法律人才。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路径在法学教育领域,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直存在,有的依托实务部门,建立了校外实验实训基地,通过互签协议,为学生提供长期固定的集中实习场所有的改革校内实践教学,通过外聘实务部门专家到学校授课的形式,增加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还有的拓展校内实践平台,通过完善模拟法庭诊所实验室等学校实验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4、“.....逐步完善互聘范围人员选聘岗位职责管理考核权利待遇等方面的衔接内容。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实践基地是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有效平台。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有助于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同时,实践基地的共建也为向基层实务部门输送优质法律人才拓展了就业渠道,给学生创造了更多的适应社会的机会。共同完善评价体系高校实务的共建也为向基层实务部门输送优质法律人才拓展了就业渠道,给学生创造了更多的适应社会的机会。共同完善评价体系高校实务部门的双联合还包括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可以通过校内与校外师资的有机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校内考核与校外考核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实现。如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通过组建教学组,即名从事理论研究与教学的教师与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实务工作人者组成教学组......”。
5、“.....通过互签协议,为学生提供长期固定的集中实习场所有的改革校内实践教学,通过外聘实务部门专家到学校授课的形式,增加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还有的拓展校内实践平台,通过完善模拟法庭诊所实验室等学校实验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但这些合作活动都没有突出双向性,更多地是以实务部门提供指导协作的方式进行,实务部门没有以共同主体的身份参与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全过程,也没有与社会使法律职业技能的最终实现,就必须寻求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充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整合学校与实务部门资源,根据社会对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建立课程体系开发优质教材组织教学团队,以实践基地建设为平台,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社会与学校联合培养的模式......”。
6、“.....可以通过校内与校外师资的有机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校内考核与校外考核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实现。如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通过组建教学组,即名从事理论研究与教学的教师与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实务工作人者组成教学组,实施教学模式,从而形成对学生校内校外理论实践双重评价体系。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论文原稿。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已开始实施人员互聘工作。方面,高校可以直接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实务课程的授课和实验实训指导工作,同时,学校专业教师也可以与外聘教师结对子,以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另方面,高校可以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目前......”。
7、“.....有助于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实践操作技能,既能促进学生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的要求,也能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开拓法学教育在应用性培养上的新路径。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与特征世纪年代,人才培养模式这概念在中国教育领域出现并开始广泛推行。原国家教委在年制定的高等教育面向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中首次出现了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形成对学生校内校外理论实践双重评价体系。其次,明确高校教育与实务工作的衔接方式。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大多提供的是基础性的法学系统教育,其师资构成教学内容方式和条件等都不具备培养学生实务技能的能力,因此在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质和人文素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些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法律运用技巧方面的课程,注重同实务部门的横向联合和优势互补是有必要的......”。
8、“.....因此,要真正实现高校实务部门的双联合培养,应该改革目前的联合形式,让实务部门与高校共同构建人才培养系统。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论文原稿。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实践基地是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有效平台。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实践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有助于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同时,实践基础,具有以下特征凸显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理念。法学本身是门实践性较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技能,突出专业教育与实践训练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并重的要求,实现教育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高校与实务部门是共同的培养主体。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现路径在法学教育领域,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直存在,有的依托实务部门,建立了校概念......”。
9、“.....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研究正式被提上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议程。法学是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培养的绝大多数人才都要为法律的应用和实践服务,因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更强化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导向,旨在培养实务性法律人才。同时,法学教育也应在未来进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转换教学范式,并在此基础上提供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机会和培训途径,而要高校实务部门双联合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论文原稿与用人部门共同培养人才的新局面。至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已经近年,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针对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高校与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机制师资队伍结构课程体系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与探索。就人才培养模式而言,许多院校都结合我国当前法学专业建设实际情况,进行了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的探索,显然......”。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