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实供述成为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法理上理解,如实供述并不当然是认罪认罚的体现。由于认罪认罚从宽的结果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或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此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责任,需要行政或者民事上的处罚措施。认罪认罚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主观上具有真实的悔过之意,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予以充分考量,以确定其是否从内心真实认罪,兼顾被告人罪行的轻重,进而决定是否从宽处理如果规定认罪认罚应当从宽,很可能会助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无悔过之意但为求轻判而认罪认罚的行为......”。
2、“.....这样认罪认罚制度在具体的个案适用中势必会很容易出现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优化司法资源配臵减轻办案机关压力的重要手段,彰显出刑事诉讼效率价值,但是这种效率价值必须以刑罚裁量正义为底线。如果实行认罪认罚当然从宽,刑罚正义与诉讼效率的冲突就会凸显,在解决者的冲突时,毫无疑问理当是实体正义优先,在此基础上,再追求司法效率的最大化。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研究论文原稿。由于认罪认罚从宽的结果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或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3、“.....需要行政或者民事上的处罚措施。最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百十条第款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并不享有沉默权,如实供述成为其必须履行的义务,从法理上理解,如实供述并不当然是认罪认罚的体现。摘要十届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目前我国的法律中不乏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条文,但还处在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不断累积修正的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缺少体系化的制度规定。笔者认为,已经存在刑事和解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以及刑事速裁程序,本身具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运用,如果单独设立特别程序,势必会出现法律的重复规定。对于些罪行较重甚至可能适用死刑的案件,如因长期被严重虐待的被监管人杀害监管人的案件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的犯罪动机和人身危险性,应当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充分发挥其优越性。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5、“.....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可见,被告人仅能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提出异议,而无法向办案机关提出适用的建议,被害人则连异议的权利也不享有。这种不致的规定,是出于包括避免受被害人极端情绪干扰司法的考虑在内的立法目的的考虑,但是,笔者仍然认为,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越性以及避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滥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至被害人定的建议权以及赋予被害人定限度的异议权,也是值得考虑和尝试的。截止日前......”。
6、“.....有必要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方面,在理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争议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司法实践,建立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体系另方面,包括提升刑事司法人员素养改革法官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在内的相应辅助措施,也必须跟进,只有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臵于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整个格局之中,协调刑事诉讼各个方面的制度架构,才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诉讼政策,才能在实体上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作用,同时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简化刑事诉讼程序缓解刑事审判压力的程序优越性......”。
7、“.....张忠军金融监管法论法律出版社,刘大洪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中国法治出版社,。关键词认罪认罚轻重从宽研究正确界定认罪认罚及其与如实供述之间的关系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前提是犯罪事实已明确查明,不存在疑点盲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自愿对已查明的犯罪事实表示无异议,才能可认定为认罪。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予以充分考量,以确定其是否从内心真实认罪。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研究论文原稿。目前我国的法律中不乏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的具体条文......”。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缺少体系化的制度规定。笔者认为,已经存在刑事和解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以及刑事速裁程序,本身具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运用,如果单独设立特别程序,势必会出现法律的重复规定。对于些罪行较重甚至可能适用死刑的案件,如因长期被严重虐待的被监管人杀害监管人的案件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的犯罪动机和人身危险性,应当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充分发挥其优越性。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9、“.....可见,被告人仅能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提出异议,而无法向办案机关提出适用的建议,被害人则连异议的权利也不享有。这种不致的规定,是出于包括避免受被害人极端情绪干扰司法的考虑在内的立法目的的考虑,但是,笔者仍然认为,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越性以及避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滥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至被害人定的建议权以及赋予被害人定限度的异议权,也是值得考虑和尝试的。截止日前,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试点城市的推行已近年,有必要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方面,在理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争议的基础上......”。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