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的协调性较差。监管制度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民间借贷监管效率不高。具体来讲,我国民间节点监管主体的权限分配不合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到位。例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要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只有民间借贷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加强对民间接待的监管,缺乏对民间借贷的事前防范和事中管理。同时,中国银行与银监会在监管民间借贷的过程中缺乏沟通,权限分配不合理,只重视对民间借贷数据的采集,而忽视了对民间借贷潜在风险的防范。并且,我国民间借贷缺乏行业组织的监管,行业组织缺失,民间借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监管成本较大等问题难以解决。专业化和网络化发展现阶段,我国金融结构信贷紧收,而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仍高居不下,民间借贷逐渐朝着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
2、“.....我国经济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民间借贷机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等,这些机构中只有部分通过了我国的相关金融审批,还有大部分机构不具备金融资质。并且,这些机构通过吸纳公众资金,并将出借资金来获取利益。另外,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平台上兴起了大量的借贷机构网络贷款结构等,民间借贷开始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无形担保民间借贷的担保要求较低,如果借贷者与出借方是亲朋好友或者双方认识便不需要担保。这是因为,借贷者与出借人之间不仅是信用关系,两者还受社会关系的影响,社会关系是借贷双方的无形担保。另外,民间借贷的风险控制机制比较特殊,民间借贷多发生于熟人或亲朋好友之间,融资者为了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声誉,很少出现赖账的情况。如果出现违约现象,借贷双方可以对合同事项进行协商,或采取其他方式偿还......”。
3、“.....我国公民收入不断提高,民间资本积累速度也大幅度提高,民间资本总量急剧扩大。并且,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较高,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因此,我国民间贷款市场迅速扩大,中小企业对民间贷款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并且,我国在年将民间借贷规定为不合法的行为,认为民间借贷干扰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的正常发展。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市场资金需求不断扩大,我国在年肯定了民间融资在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认为民间借贷能够减轻银行的贷款压力,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国家对民间贷款定性的前后矛盾使民间借贷处境尴尬,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不清晰,民间借贷难以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虽然,我国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但是企业会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融资。另外......”。
4、“.....民间借贷由于法律地位模糊很容易出现借贷风险。主体特征引发的风险从借款人来讲,大多数借款人都达不到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要求,信用等级较差,多为农户或偿还能力较小的中小企业。并且,现代民间借贷已经突破了地区现实,借贷双方很难运用社会关系进行担保,加之贷款人的信用等级较差,偿还能力不高,很容易引发借贷风险。从放贷人方面来讲,民间借贷般都是通过规模性的专门化的借贷机构进行。而借贷机构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很容易出现过度放贷担保不健全等问题,进而引发借贷风险。无形担保民间借贷的担保要求较低,如果借贷者与出借方是亲朋好友或者双方认识便不需要担保。这是因为,借贷者与出借人之间不仅是信用关系,两者还受社会关系的影响,社会关系是借贷双方的无形担保。另外,民间借贷的风险控制机制比较特殊......”。
5、“.....融资者为了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声誉,很少出现赖账的情况。如果出现违约现象,借贷双方可以对合同事项进行协商,或采取其他方式偿还。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现状规模不断扩大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下,我国公民收入不断提高,民间资本积累速度也大幅度提高,民间资本总量急剧扩大。并且,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较高,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因此,我国民间贷款市场迅速扩大,中小企业对民间贷款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我国民间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研究论文原稿。专业化和网络化发展现阶段,我国金融结构信贷紧收,而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仍高居不下,民间借贷逐渐朝着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讲,我国经济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民间借贷机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等......”。
6、“.....还有大部分机构不具备金融资质。并且,这些机构通过吸纳公众资金,并将出借资金来获取利益。另外,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平台上兴起了大量的借贷机构网络贷款结构等,民间借贷开始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我国民间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研究论文原稿。法律规定的协调性较差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对民间借贷进行专门立法,缺乏统的民间借贷法律体系。民间借贷分散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之中,这些法律规定由于位阶不同而存在着定的冲突和矛盾。为了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性及执行程序的合法性,我国应区分执法者和立法者,然而,我国民间借貸立法和执法都由中行行政机关决定,双重身份使得中行行政机关在民间借贷中占据优势地位,为了自身利益而忽视了法律规定与其他位阶法律的协调性,进而导致不同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法律规定的协调性较差......”。
7、“.....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民间借贷监管效率不高。具体来讲,我国民间节点监管主体的权限分配不合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到位。例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要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只有民间借贷出现问题的时候才会加强对民间接待的监管,缺乏对民间借贷的事前防范和事中管理。同时,中国银行与银监会在监管民间借贷的过程中缺乏沟通,权限分配不合理,只重视对民间借贷数据的采集,而忽视了对民间借贷潜在风险的防范。并且,我国民间借贷缺乏行业组织的监管,行业组织缺失,民间借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监管成本较大等问题难以解决。跨区域经营增强了民间资金的流动性,为资金流通提供了便利。然而,跨区域经营增大了民间借贷的风险,借款人身份偿还能力信用等级等难以保证,很容易引发借贷风险。并且,我国民间借贷监管主体还不明确......”。
8、“.....跨区域借贷监管难度较大,极易引发金融连锁反应,造成大范围的借贷危机。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民间借贷缺乏明确的合法性地位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对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外发达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监管金融行业,以加强国家对金融行业的宏观调控。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阶段,采取金融特许经营的方式。任何金融业主体都必须通过银监会或央行的批准,否则属于非法行为。然而,现阶段,我国法律只肯定了个人之间借贷的合法性,没有对其他形式的民间借贷法律地位进行明确规定。私人钱庄和会等仍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导致民间借贷与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挂钩。我国民间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研究论文原稿。摘要本文从民间借贷的特点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风险......”。
9、“.....并提出了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防范的对策,以规范我国民间借贷的發展,规避民间借贷风险。关键词民间借贷风险法律防范民间借贷是我国经济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缓解市场主体的资金需求,促进企业发展。尤其在当前市场化的经济背景下,我国民间借贷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产业,朝着专业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然而,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需要法律的规定和约束。并且,我国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还没有明确,很容易出现非法集资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加强重视民间借贷风险,并积极探索民间借贷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研究我国民间借贷风险法律防范对策不仅能够有效规范民间借贷,降低民间借贷风险,而且对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民间借贷发展意义深刻。跨区域经营增强了民间资金的流动性,为资金流通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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