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是极其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会被无形中削减,预断之后是种偏见。而这与法官公正司法独立观念背道而驰,有损司法形象和尊严,带着这种争议性的全案移送制度运行了年后,年的刑诉法修改时,借鉴了英美法系起诉状本主义,然后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主要证据复印件制度应运而生。而全案移送制度让法官在审前就接触大量案件事实和证据,不由自主的就会形成预断,那么等到真正的庭审中,法官并不注重庭审过程,审判只是走形式。默读审判也再所难免。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信息视野下的刑事卷宗移送制度的研究论文原稿。但人天生有局限性,法官断案中自由心证肯定会受这些影响,这是在所难免的。为了克服法官预断,站在信息化的视角看,电子卷宗或许是个突破口。技术似乎比人更具有中立性。电子卷宗就是公安机关将所有案卷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的案管中心,由案管中心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在最近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了建设智慧法院,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版。而推行电子卷宗是应有之义,电子卷宗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轻法官预断解决律师阅卷难的问题。电子卷宗的建立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大力推进审判信息化改革,并形象的称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信息化是人民法院又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信息化已成为司法能力和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新的审判方式。电子卷宗就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神经网络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将纸质卷宗技术转化,如江苏法院研制出的智审系统,通过识别等技术,键扫描,实现电子卷宗自动生成,智能分类,减少了人工制作过程。同时自动识别的电子卷宗信息还可自动回填至案件信息表中,减少了人工录入工作量法官还能直接检索编辑利用电子卷宗,激活了数据价值。电子卷宗制作的证据清晰直观法庭说理性强,不仅法庭各方参与者都能看到,法官还能在庭审中对证据进行放大标注等操作,改变了传统庭审中法官辩护律师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听证据的局面,使庭审更加规范直观,法官也不用在庭审前仔细研读卷宗形成内心确信断案,这种直观的形式也激活了整个庭审,有利于双方的辩论,使死气沉沉的庭审现场充满活力,更有利于庭审实质化,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去年月日,由川省资阳市检察院公诉的谢樊贩卖毒品案审,法庭调查阶段,樊当庭翻供,辩称不清楚贩卖的是毒品,控方当即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快速检索并展示了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翻供时,利用电子卷宗展示原始证据对于法庭不予采信其辩驳起到重要作用。司法改革苛于法官的责任过大导致法官不得不庭前仔细研读卷宗,电子卷宗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电子卷宗使法官直观生动的了解案情,可以简化程序,做到有的放矢。法官在正式庭审中更加关注审判中来,而不是研读案卷,而且电子卷宗的好处不止于此,过去原始卷宗就份,只能轮流看,要核实细节就更加困难。而假如使用电子卷宗的证据回溯功能,只要鼠标点,引用的证据在哪页就原汁原味的展现在面前。这就使得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有了可靠的工具,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可以通过电子卷宗系统的证据管理功能,明确哪些证据已经使用哪些证据未使用哪些证据有疑问,并自动汇总为阅卷过程中发现的案件存在的问题,有效避免遗漏事实遗漏证据遗漏疑点等情况,在检察界,这不亚于场信息化革命。电子卷宗系统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很好的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窘境。电子卷宗还有个优点就是经扫描,不能更改,只要改动就会留下证据,是最原始的办案记录。所以会倒逼司法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案,是种无形的监督模式。而且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现场出示原始证据,执法过程是否有瑕疵目了然,这使得侦查人员更愿意出庭作证,大大提高证人出庭率,有利于实现审判中心主义。执业律师阅卷难,是个老大难。纸质卷宗只有套,承办检察官自己要看,分管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在讨论审核案件时也需要查阅,导致给律师的阅卷时间相对有限,律师阅卷不充分,那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难以保障,控辩双方力量悬殊,法庭庭审呈现打的局面。但是如果推行电子卷宗,律师可以在指定期间去检察院的案管中心阅卷,而且随着电子卷宗系统升级,基本可以实现律师异地阅卷,以往需要到当地去阅卷的案件,只要递交申请,很快就可以拿到电子卷宗,节约成本,方便律师。传统办案模式下,随着案件办理进展,纸质卷宗要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流动,有的案卷材料达到万页,繁琐的搬运整理分析工作占据了办案人员大量时间。随着电子卷宗系统的推行,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还有利于减轻法官预断,使法官更加注重庭审,而不是通过研读卷宗来定罪量刑。参考文献龙宗智论建立以审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机制中国法学,陈瑞华案卷笔录中心主义对中国刑事审判方式的重新考察法学研究,张建伟审判中心主义的实质与表象人民法院报,。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心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而全案移送制度让法官在审前就接触大量案件事实和证据,不由自主的就会形成预断,那么等到真正的庭审中,法官并不注重庭审过程,审判只是走形式。默读审判也再所难免。全案移送主义回归的改革历程及背景全案移送主义改为主要证据复印件制度的改革背景我国年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是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而且审前审查是实质审查,所以法官在开庭前基本已经形成了内心确信,导致庭审流于形式,有罪判决的证成不发生在庭审中,这严重违背司法公正和现代法治精神。相较于英美的人权保障观的诉讼价值取向,我国秉持的是犯罪控制观,对于犯罪分子追到底,所以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只要法官预断了,那么危害是极其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会被无形中削减,预断之后是种偏见。而这与法官公正司法独立观念背道而驰,有损司法形象和尊严,带着这种争议性的全案移送制度运行了年后,年的刑诉法修改时,借鉴了英美法系起诉状本主义,然后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主要证据复印件制度应运而生。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案卷移送制度法官预断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中国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场深刻的自我变革,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司法审判和法院管理的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中国立法者在年修改刑诉法的时候再次选择了全案移送制度。但是其中个顽疾就是法官预断的问题仍然解决不了,笔者认为电子卷宗是个明智的选择。信息视野下的刑事卷宗移送制度的研究论文原稿。审判中心主义下案卷移送制度的问题分析从年至今,刑诉法运行至今已经是个年头了,但是法官预断庭审流于形式问题依旧存在。所以在大力倡导审判中心的今天较为科学的解决这个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关键词审判中心主义案卷移送制度法官预断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中国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近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场深刻的自我变革,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司法审判和法院管理的各个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中国立法者在年修改刑诉法的时候再次选择了全案移送制度。但是其中个顽疾就是法官预断的问题仍然解决不了,笔者认为电子卷宗是个明智的选择。信息视野下的刑事卷宗移送制度的研究论文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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