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监督管理活动和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政策性。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有法可依。同时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体系,从组织上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的实施,改变现在依靠行政手段盲目和无目的监督,逐步向有计划有目的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监督转变。在监督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目标责任制,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内外监控目标责任体系,逐步实现职能转轨,促使财政监督工作逐步达到对外实施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全过程的监控预警,对内规范财政自身行为的目标,实现公共财政框架下规范的财政监督运作机制。创新公共财政的监督机制,抓好业务性监督和法制监督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在财政监督和财政立法上迈出了较大步伐,为维护财政分配的正常秩序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在宪政体制下,建立健全社会化法制化的财政监督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监督的常规作法是对监督对象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即对企事业财务核算和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在此过程中发现财政分配中不良现象,从而确保财务制度和政府预算的有效执行。在宪政体制下,在业务性的监督的同时,加强法治性的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和事前审查,防止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财政法规的行为和事件发生。信息公开,依法办事,加大财政监督法制化建设的透明度法制性是公共财政的基石。公共财政是规范的透明的财政,是人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可以直接参与监督的财政。既要对己经出台的各项财政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选择适当时机,加紧补充完善。又要抓紧填补财政立法空白,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使财政法制建设史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建设的要求。尤其要注重加大执法力度......”。
3、“.....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政府财政分配活动的法治性,实现依法理财执法为民的目的。保障公共财政监督主体的权益,为监督提供动力基础纳税人拥有知情权,必然要求政府预算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纳税人能明明白白的知道政府所征缴的税款将用于建设哪些公共设施,又会提供何种公共服务。倘若预算中有些不必要的开支项目,纳税人应有权利对该预算提出反对意见。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缺乏相应的税收公开制度,纳税人对自身的知情权既没有实体上保护,也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特权,若不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侵害到纳税人的权益,如任意开征免征减征行为,既侵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也侵害了国家利益。每个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不依法行政行为都应有监督的权利。纳税人的监督权利,是纳税人权利的最后道屏障,起着巩固落实纳税人权利的作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卜的税收法律体系,应切实贯彻有权利就必有救济的目标......”。
4、“.....注释段寒冰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政府行为规范研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董苏彭关于我国公共财政的几个问题东岳论丛王曙光,谢潇潇公共财政视角下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余科公共财政大有可为江海纵横凌曼论公共财政对我国税法理念的影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原浙江省政法管理十部学院学报。宪政视野下的公共财政与监督机制解读论文原稿。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种理想社会状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存在着市场失灵,构建和谐社会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具有监督体制的公共财政政策制度,使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能够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减少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以实现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才能确保政府通过税收手段的收入调节作用正常发挥......”。
5、“.....是与市场经济的特点和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种财政类型。公共财政是与传统的投资型财政相区别的种特定财政模式,其实质是将财政职能定位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产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方面的失灵。以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宪政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种理想社会状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存在着市场失灵,构建和谐社会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具有监督体制的公共财政政策制度,使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能够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减少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以实现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才能确保政府通过税收手段的收入调节作用正常发挥。公共财政监督机制的构建明确监督目标......”。
6、“.....其监督管理活动和运行机制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政策性。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财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有法可依。同时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督检查组织体系,从组织上确保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的实施,改变现在依靠行政手段盲目和无目的监督,逐步向有计划有目的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监督转变。在监督的过程中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目标责任制,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内外监控目标责任体系,逐步实现职能转轨,促使财政监督工作逐步达到对外实施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全过程的监控预警,对内规范财政自身行为的目标,实现公共财政框架下规范的财政监督运作机制。创新公共财政的监督机制,抓好业务性监督和法制监督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在财政监督和财政立法上迈出了较大步伐,为维护财政分配的正常秩序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财政监督方法己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7、“.....建立健全社会化法制化的财政监督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监督的常规作法是对监督对象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即对企事业财务核算和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在此过程中发现财政分配中不良现象,从而确保财务制度和政府预算的有效执行。在宪政体制下,在业务性的监督的同时,加强法治性的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和事前审查,防止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财政法规的行为和事件发生。信息公开,依法办事,加大财政监督法制化建设的透明度法制性是公共财政的基石。公共财政是规范的透明的财政,是人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可以直接参与监督的财政。既要对己经出台的各项财政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选择适当时机,加紧补充完善。又要抓紧填补财政立法空白,健全财政法律法规体系,使财政法制建设史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建设的要求。尤其要注重加大执法力度,对切违犯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办事......”。
8、“.....实现依法理财执法为民的目的。保障公共财政监督主体的权益,为监督提供动力基础纳税人拥有知情权,必然要求政府预算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纳税人能明明白白的知道政府所征缴的税款将用于建设哪些公共设施,又会提供何种公共服务。倘若预算中有些不必要的开支项目,纳税人应有权利对该预算提出反对意见。我国目前的税收法律体系缺乏相应的税收公开制度,纳税人对自身的知情权既没有实体上保护,也没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特权,若不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侵害到纳税人的权益,如任意开征免征减征行为,既侵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也侵害了国家利益。每个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不依法行政行为都应有监督的权利。纳税人的监督权利,是纳税人权利的最后道屏障,起着巩固落实纳税人权利的作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卜的税收法律体系,应切实贯彻有权利就必有救济的目标,尽早从实体和程序上构建起纳税人的监督权利......”。
9、“.....董苏彭关于我国公共财政的几个问题东岳论丛王曙光,谢潇潇公共财政视角下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余科公共财政大有可为江海纵横凌曼论公共财政对我国税法理念的影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原浙江省政法管理十部学院学报。宪政视野下的公共财政与监督机制解读论文原稿。公共财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和这种利益的公共载体公共需要的存在。这也是公共财政存在的个必要条件。从这也说明,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的收支话动,是实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的种手段。为社会搭建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提供所共同拥有的社会设施和社会文化。救助那因种种原因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准的群体,充分体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准则,作为政府的财政部门同样遵循这原则。政府的财政活动是以法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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