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合同履约成本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所确立的总体列报规则,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文章编号与以往相比,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所界定的新概念。无论在确认层面,还是在计量层面,这个项目均存在定程度上的理解难度,本文拟将其并加以阐述,以便对实务界同行有所帮助。合同成本确认与计量规则的解析新准则以合同为载体,方面规范了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规则,另方面规范了合同成本的确认与计量规则。纵观新准则的合同成本确认与计量规则,与以往相比,合同成本的确认对资产定义的恪守更加严格,合同成本的计量更加稳健。关于合同履约成本的确认新准则将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直接界定为合同履行依据重要性原则,准许企业在发生该增量成本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新准则还明确规定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
2、“.....此项规定充分体现出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无论是合同取得还是合同履约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客户承担的,新准则均要求企业将该类支出计入合同取得成本或合同履约成本。既然该类支出由客户承担,也就意味着通过合同的履行将来能够从客户那里得到补偿,企业也会因此而收到相应的现金流入,此类支出的发生也就具备了资产的属漫谈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确认计量与列报论文原稿同时并存。关于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规则的剖析众所周知,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框架下,除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的资产形态均有可能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漫谈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确认计量与列报论文原稿。当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发生了相应的料工费支出,但无法在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义务之间做出区分时,就无法将该部分支出做出合理化的分拆处理......”。
3、“.....同时也确保了此类支出会计处理的可比性。关于合同取得成本的确认新准则将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直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也是指南中专门设置的会计科目。对于企业为了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新准则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视该增量成本预期是否能够收回。如果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新准则要求应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项资产如果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不能够收回,则应当将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合同负债科目指南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笔者对该科目核算内容的理解是当企业已经收取了约定的合同对价,但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用指南中所设定的会计科目。视該增量成本结转到损益的时间是否超过年。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使预期能够收回......”。
4、“.....新准则依据重要性原则,准许企业在发生该增量成本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新准则还明确规定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此项规定充分体现出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无论是合同取得还是合同履约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如果合同明确约定由客户承担的,新准则均要求企业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以合同为载体,同时规范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会计处理,并将合同成本划分为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行成本两大类别。在分段式确认收入的情形下,依据合同双方约定的分次确认收入与分次结算价款之间的时间差异和前后顺序,分别设置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科目来加以核算。在确认计量和列报层面,对这些新增设会计科目的了解和把握均存在不小的难度,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之间核算内容的差异更加难以把握......”。
5、“.....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和合同负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前文已经叙及,在时间段内履约而分次确认收入,且双方约定的分次结算日期与相对应的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新准则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合同资产科目和合同负债科目来加以核算。尽管通知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分别归类到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项下。对于合同资产科目确认后,年以上才能通过货币资金加以结算的的情形,自然就应将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对于合同负债科目确认后,年以上才能确认合同收入的情形,自然就应将其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所谓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下,通知要求将其在存货项目中填列。如果合同履约成本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所确立的总体列报规则,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自然就需要从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金额中扣除后以余额填列......”。
6、“.....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上文中已经叙及,合同取得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在填列资产负债表时,自然要对其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该类费用属于期间性费用,不应将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换言之,无论是否获取相关合同,此类费用均会发生,且在未来的会计期间仍会重复性发生。情形之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漫谈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确认计量与列报论文原稿。关于合同履约成本科目通知中规定,应当根据合同履约成本科目的明细科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年或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新准则有针对性地设置了合同资产科目和合同负债科目来加以核算。尽管通知将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分别归类到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项下。对于合同资产科目确认后,年以上才能通过货币资金加以结算的的情形,自然就应将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对于合同负债科目确认后,年以上才能确认合同收入的情形,自然就应将其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填列。所谓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是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出于简化报表填列的视角而做出的选择。当净额为借方余额时,其性质类似于合同资产科目,当净额为贷方余额时,其性质漫谈合同成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的确认计量与列报论文原稿是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出于简化报表填列的视角而做出的选择。当净额为借方余额时,其性质类似于合同资产科目,当净额为贷方余额时,其性质类似于合同负债科目。如果合同资产科目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
8、“.....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自然就需要从合同资产科目的金额中扣除后以余额填列。总之,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合同资产和合同負债科目是新准则与指南中新增设的会计科目,其确认计量和列报规则均具有定的特殊性,期望本文的专题阐述与剖析能够对实务界同行有所帮助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所确立的总体列报规则,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自然就需要从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金额中扣除后以余额填列。关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科目通知中规定合同资产项目合同负债项目,应分别根据合同资产科目合同负债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其中净额为借方余额的,应当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相关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其中净额为贷方余额的......”。
9、“.....所归集的合同取得成本结转到销售费用同样也就相应地跨越几个会计年度,对于需要在年以后或超过个正常营业周期才能结转到销售费用的合同取得成本,自然应将其归属到非流动资产项下,通知要求将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填列。对于在年之内或个营业周期内将结转到销售费用的合同取得成本,自然也就应将其归属于流动资产项下,通知要求将其在存货项目中填列。如果合同取得成本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所确立的总体列报规则,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的金额,自然就需要从合同取得成本科目的金额中扣除后以余动性归属做出清晰的界定,由于新准则将收入的确认划分为在个时间段履约和在个时点履约两种模式,在个时间段履约时,合同收入的确认就可能跨越几个会计年度,所归集的合同取得成本结转到销售费用同样也就相应地跨越几个会计年度......”。
1、手机端页面文档仅支持阅读 15 页,超过 15 页的文档需使用电脑才能全文阅读。
2、下载的内容跟在线预览是一致的,下载后除PDF外均可任意编辑、修改。
3、所有文档均不包含其他附件,文中所提的附件、附录,在线看不到的下载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