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庆延历史背景法理法律对我国陪审制度的维解读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蔡可登关于陪审制度的沿革现状及思考市场周刊管理探索易延友陪审团移植的成败及其启示以法国为考察重心比较法研究陈林林陪审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功能以形式合理性为中心的若干思考法律科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参审制虽名曰陪审,并不是陪同审判,而是参与审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年月颁布的决定,第条规定人具体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产生办法选任程序职能责任陪审案件的范围陪审员回避的情形等等实际操作问题,明确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让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运作有法律依据,使他们的地位得以保障。,成立个人民陪审员自治性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人民陪审员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选任组织考核培训监督奖罚,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2、“.....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同时监督审判过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防止司法专横和腐败,促进司法公正。相应的对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就应以平民化为原则,不应有年龄学历法律知识水平等要素的限制,但可以就审判需要的表达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心理素质等要素加以适当的限制。对陪审员的培训也应偏重于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达证据采信规则的掌握当事人法定权利法官与陪审员各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改善我国的法治文化。重新定位,改革陪审制度的基本理念回顾了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价值,不难发现我国的陪审制度在些基本理念上出现了问题,导致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朝着不理性甚至不正确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我国人民陪审员的定位问题。决定第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対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事实审和法律审并重......”。
3、“.....不仅要具有定的生活经验或。保障司法公正,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项基本目标,也是陪审制度的基本目标。司法公正的终极追求是个案的公正。而具体案件的公正是建立在准确地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的。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可以帮助法官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因为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可以平衡法官的职业化偏好和定式思维,弥补法官生活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不足,增加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并且监督审判程序依法进行。陪审制度可以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条参与司法陪审员的固定化我国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种是选民选举或有关单位推荐另种是法院直接聘任。当然,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指具体案件进行审判的陪审员,而是种陪审资格的获得方式。而且我国陪审员实行任期制,从而固定了陪审员的身份,使其变成种常设的职位。试析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论文原稿。摘要陪审制度是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但它在我国的实施却面临严重的困境......”。
4、“.....揭因此有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所独立形成的判决意见,在我国并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性意义。这点,与英美国家陪审团旦形成判决,职业法官般无权予以否决,形成对比。陪审制度的现状我国陪审员制度在现实操作中面临很多的困难。立法上的诸多不足,加上现实执行上的异化,导致了司法实践中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非常严重,在些省市甚至出现了名存实亡的趋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试析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论文原稿。陪审陪审制度与司法改革法学评论吴丹红中国式陪审制度的省察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研究对象法商研究费国平,周生军试论中国陪审制度的特点及其完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何家弘陪审制度改革断想中国律师王演兵人民陪审员制度困境与突破中国律师张光杰......”。
5、“.....,我们应该重新确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宪法地位,使这制度成为项统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功能价值,应该给予它宪法地位,保障它得到足够的重视。,具体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条件产生办法选任程序职能责任陪审案件的范围陪审员回避的情形等等实际操作问题,明确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让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运作有法律依据,使他们的地位得以保障。,成然是项无法承受的重任。重新审视陪审制度的功能,参照其他国家实施陪审制度的经验,我们是否应该为我们的陪审员减负,将其角色回归为法官的补充,而不是替代法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功能应该是运用公众朴素的自然理性社会良知生活经验和专业知识,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同时监督审判过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当事人的权利,防止司法专横和腐败,促进司法公正......”。
6、“.....就应以平民化为原则,不应有试析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论文原稿员组成的合议庭的意见不具最终决定性我国法院中审判委员会的存在,使陪审员的意见对最终判决的影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根据法院组织法及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判委员会对具体案件的讨论意见,在该院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合议庭应当按照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做出判决。因此有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所独立形成的判决意见,在我国并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性意义。这点,与英美国家陪审团旦形成判决,职业法官般无权予以否决,形成对比。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指具体案件进行审判的陪审员,而是种陪审资格的获得方式。而且我国陪审员实行任期制,从而固定了陪审员的身份,使其变成种常设的职位。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的意见不具最终决定性我国法院中审判委员会的存在,使陪审员的意见对最终判决的影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根据法院组织法及有关诉讼法的规定......”。
7、“.....在该院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合议庭应当按照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做出判决。实现司法独立。陪审员在整个审判过程的监督也有利于约束法官的行为,成为防止司法腐败的种有效措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项法律制度,必然会对参与其中的公民产生深远的影响,增加公民的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必然会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改善我国的法治文化。重新定位,改革陪审制度的基本理念回顾了我国陪审制度的功能价值,不难发现我国的陪审制度在些基本理念上出现了问题,导致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朝着不理性甚至不正为考察重心比较法研究陈林林陪审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功能以形式合理性为中心的若干思考法律科学。摘要陪审制度是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但它在我国的实施却面临严重的困境。作者通过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点和现状,揭示了现实中陪审员陪而不审现象的原因,并且提出了重新定位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其进行完善的建议......”。
8、“.....当然,立个人民陪审员自治性专门管理机构,制定人民陪审员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对人民陪审员进行选任组织考核培训监督奖罚,推动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参考文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民诉组,北京政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民诉组民事诉讼法参考资料第辑第分册法律出版社年版陈光中,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吴明童,段莉琼人民陪审制的理念与发展司法制度论坛蒋安论我国的龄学历法律知识水平等要素的限制,但可以就审判需要的表达理解能力判断能力心理素质等要素加以适当的限制。对陪审员的培训也应偏重于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传达证据采信规则的掌握当事人法定权利法官与陪审员各自职责的了解庭审的基本程序的把握。这样重新定位后,现有的些困境就可以解决,也就更有利于普通民众的参与......”。
9、“.....必须有整套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在基本理念理清后,我们就要确的方向发展。这就是我国人民陪审员的定位问题。决定第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対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事实审和法律审并重,要求我们的陪审员是种全能法官,不仅要具有定的生活经验或者种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运用复杂的法律具体断案的法学专长。体现在陪审员的选任上,就不仅要求高学历,还要对其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这对于个有着自己的本职工作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不足的陪审员来说,显试析中国陪审制度及其完善论文原稿定案件事实。因为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可以平衡法官的职业化偏好和定式思维,弥补法官生活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不足,增加法官的办案责任心,并且监督审判程序依法进行。陪审制度可以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条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扩大了司法决策的知情范围,提高司法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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