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此,在资金划到公司基本账户前,不可能出现股东抽逃资本的行为。随着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逐渐完善,规范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抽逃出资的法律体系框架可以说基本建立。遗憾的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关我国现行立法对抽逃出资多处作了规定,但对其构成要件未予以明确。这样的立法很大程度上制肘了有关抽逃出资法律规定实施的实效。违法主体抽逃出资的违法主体般是公司股东,但也可以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公司成立后,公司管理权交由董事会来行使,公司法对公司财产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没有董事会或董事的协助论抽逃出资的定性及其民事责任论文原稿释的逐渐完善,规范抽逃出资行为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抽逃出资的法律体系框架可以说基本建立。遗憾的是,从总体上看,这些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显现原则化和简单化......”。
2、“.....抽逃出资行为的定性不清对抽逃出资行为的定性是探讨其法律责任的前提。抽逃出资是股东违反出资义方。尤其是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如上文提到,由于立法坚持救济途径,引发的问题是公司法中关于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如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等是适用于所有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还是只适用于部分违反出资义务行为如果是适用于部分违反出资义务行为,那部分具体又是哪些呢这些问题在现行立法中没有明确,仍然有赖的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针对股东出资义务违反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救济手段,从而使救济方式建立在现实可行的基础之上。但是从立法技术上,如果不同的原因分别规定诸种救济方式,难免相互重复。而救济途径恰好避免了这弊端,符合法律的简约化要求。但是立法技术的侧重不同并不能否定违法形态论的存在价值......”。
3、“.....在界定抽逃出资性质时,应把抽逃出资和正常的转让出资和合法的借贷关系区别开来。这是实务中的个难点。从根本上说,应结合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要件进行考察其为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其为这行为是否直接导致公司股金股本的实际减少。综上所述,所谓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设立成功以后非法将其所缴出资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真实,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同时对整个社会信用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探讨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抽逃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还会侵犯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由于抽逃出资行为人抽逃出资后仍然享受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红等自益权,也包括表决权等共益权。股东权利的享有与出资额或股份出资的股东合法利益的种变相剥夺。公司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债权的重要保障......”。
4、“.....从而对公司债权人构成侵害同时,抽逃出资也属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遭受之损失,理应获得赔偿。论抽逃出资的定性及其民事责任论文原稿。摘要抽逃出资违反了出资的定性及其民事责任论文原稿。另外,在界定抽逃出资性质时,应把抽逃出资和正常的转让出资和合法的借贷关系区别开来。这是实务中的个难点。从根本上说,应结合主观和客观两方面要件进行考察其为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其为这行为是否直接导致公司股金股本的实际减少。综上所述,所谓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设立成功以后非或脱节的地方。尤其是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如上文提到,由于立法坚持救济途径,引发的问题是公司法中关于违反股东出资义务的规定,如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等是适用于所有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
5、“.....抽逃出资的股东实际上是对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了出资的股东合法利益的种变相剥夺。公司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债权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必然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并增加债权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债权人构成侵害同时,抽逃出资也属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遭受之损失,理应获得赔偿。任提出建议。关键词抽逃出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股东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我国对抽逃出资法律责任规定及其不足抽逃出资是种带有很强隐蔽性和欺诈性的违法活动,由于抽逃出资的举证责任难以落实,加之抽逃出资的违法成本不高,不诚信股东抽逃出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不仅影响到公司股东的利益......”。
6、“.....从而使救济方式建立在现实可行的基础之上。但是从立法技术上,如果不同的原因分别规定诸种救济方式,难免相互重复。而救济途径恰好避免了这弊端,符合法律的简约化要求。但是立法技术的侧重不同并不能否定违法形态论的存在价值。对出资东出资义务,损害了公司股东债权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危害了社会信用,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要求抽逃出资股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是客观必然。遗憾的是我国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过于简略,造成法律适用中的混乱。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对抽逃出资民事责任规定进行分析,揭示其不足,并为进步完善我国关于抽逃出资法律将其所缴出资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资额及股东身份的行为抽逃出资在公司成立后还会侵犯公司其他股东股权......”。
7、“.....包括获得股利分红等自益权,也包括表决权等共益权。股东权利的享有与出资额或股份多少有直接联系,抽逃出资的股东实际上是对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仍然有赖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着重分析抽逃出资这种违反出资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进步地,如果抽逃出资需要承担多种民事责任,对于权利人来说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有哪些有哪些救济方式可以追究抽逃出资人的民事责任呢这些问题尚无确切答案,结论部分分散在法律规定中,或缺漏,或含糊,有待深入分析。论抽务违反形态论的研究,是深化违反出资义务民事责任之研究所必需的。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不同,对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所产生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因而其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8、“.....出现缺漏矛论抽逃出资的定性及其民事责任论文原稿效。论抽逃出资的定性及其民事责任论文原稿。关于抽逃行为定性的探讨,主要集中于刑法领域。民事责任中关于抽逃出资行为的研究比较少。在民事领域,由于坚持从救济途径立法,而不是原因途径,对抽逃行为的定性分析相对简略。尽管原因途径和救济途径各有优势,原因途径易于人们了解出资义务不履行的主客观状况,也便抽逃出资的规定显现原则化和简单化,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达到相对有效约束抽逃出资行为的目的。抽逃出资行为的定性不清对抽逃出资行为的定性是探讨其法律责任的前提。抽逃出资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态之。如上文所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态不同,违法行为主体行为构成要件亦会因此产生差别。只有对违法行为认定准确,东不可能抽逃出资的。违法时间新成立公司......”。
9、“.....则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各期出资办理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核准后公司增资,则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增资到位包括办理增资时增资资本同时到位增资属分期出资的其各期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核准后。这界的形态之。如上文所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态不同,违法行为主体行为构成要件亦会因此产生差别。只有对违法行为认定准确,才能做到归责合理责任明晰制裁得当,才能有利地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实践中,抽逃出资往往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出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行为相似,易造成法律制定和适用的混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着重分析抽逃出资这种违反出资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进步地,如果抽逃出资需要承担多种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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